江水政许〔2026〕3号
****关于准予**云壹森医用手套智慧化建设项目
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壹森****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9月4****机关提出**云壹森医用手套智慧化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9月9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相关专家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和资料修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 7 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 23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460 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34 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云壹森医用手套智慧化建设项目水**论证表(A)》技术审查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决定准予**云壹森医用手套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云壹森医用手套智慧化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勐烈镇桥头村瓦洛组,项目已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 6 条医用手套智慧生产线及配套锅炉等基础设施,年产3.2亿副医用检查、外科手套,项目建设符合地方产业发展相关规划。
二、项目取水水源为**流域李仙江水系勐野江腊户河段右岸无名支箐地表水,取水用途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取水口地理坐标:东经101°54′41″,北纬22°31′24″,高程1206.752 米,采用自流式取水。
三、同意**云壹森医用手套智慧化建设项目年取水量为9.7万立方米。
四、同意项目最小下泄流量按取水口以上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的10% 确定,保障取水口下游河道生态基本用水需求。
五、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节水评价要求,满足**县水**刚性约束管控要求。
六、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落实各项节水措施,采用节水工艺技术,降低输水管网跑冒滴漏损耗,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与用水效率。
七、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并与本取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按规定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取水相关监测统计数据。
八、你单位应及时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运行满30日,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颁发取水许可证。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若本工程取水事项发生较大变更,建设单位应重新开展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三)项目退水严格按照水**论证表确定方案执行,生产、生活污****处理厂(二期)处置,严禁私设排污口直接向河道排放,做好取水水源地巡查管护。
(四)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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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