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 标 题: ****关****公司自来水厂取水许可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水利复函〔2026〕8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建设项目水**论证表(A)》及领取取水许可证等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批准本项目的取水申请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审批意见如下:
一、****公司自来水厂取水工程位于**市****村委**塘坡村,属已建人饮工程,取水水源为旺贵江(甲江支流)地表水,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水厂于2003年10月建成投产,现状供水范围为平睦镇**及周边五峰、茂平、富足、新塘、良村、****社区),现状供水人口14850人(其中农村居民5500人、城镇居民9350人),申请取水主要用于上述区域居民生活用水。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功能区划、水**配置、用水总量控制及区域用水安全要求。
三、项目取水为生活用水取水,设计年取水总量为38万m3(380000m3/a),取水水源为旺贵江(甲江支流),属于地表水取水,取水方式为引水,****电站压力前池引水。项目平均日取水量为1046m3,最高日取水量为1249m3,年生产天数365天,最大取水流量为0.0145m3/s,取水保证率为95%。其中生活供水量为37万m3/a,生产自用水量为1.2万m3/a,取水水质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根据《**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 45/T 678),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地表水用水定额准入值为≤1.08m3/m3,项目的制水定额为1.02m3/m3,符合其准入值的要求。项目区农村居民日用水定额取125L/人﹒d,符合《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中农村集中式供水用水定额Ⅱ区≤140L/人﹒d的要求;城镇居民日用水定额取145L/人﹒d,符合《**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中B类住宅,城镇居民用水定额值(≤190L/人﹒d)的标准。项目管网漏损水量按总用水量的10%计算,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43824-2024)的要求,本项目的用水水平满足地方管理要求。
四、取水口位于**市****村委**塘坡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6′1.08″、北纬22°21′31.93″,采用引水方式取水,****电站压力前池引出,压力前池高程193.3m,用Φ125渡锌管铺设3875****水厂,水厂地面高程143.96m。取水方案为:压力前池引水→一体化重力式净水器、消毒器→**池→供水管网→用水户。工程购置LDL-40净水器1台、H908-50二氧化氯消毒器1台、YH116-42减压阀1套;建圆形钢筋砼**池1座,容积为300m3,池底高程为141.46m;铺设引水管DN200PE100管长1500米,配水管PE100管(DN160~DN110)长6750米、PVC管(DN90~DN25)长11380米;建设管理房105m2。取水口位于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河段较为顺直,两岸植被茂盛,岸坡较为稳定。
五、项目来水量采用水文比拟法,****水文站径流资料计算得到,方法基本可行。(本项目取水口断面以上控制集雨面积6.37km2,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为608万m3/a,项目年取水量占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径流总量的6.25%。在保证率为95%的枯水年份,取水口断面年径流量为270万m3,扣除区域用水和河道生态用水后,仍能满足项目取水要求。)因此,本项目取水可靠,该区域来水量可满足项目取水需求。
六、项目退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日退水总量为836m3/d。(1)其中726m3/d污水接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后的退水水质严格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由专用排污管排入甲江;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在****村委,设计规模为10000m3/d(一期5000m3/d、二期5000m3/d),现处理规模为0.5万m3/d,能够完全收纳本项目污水。(2)其余110m3/d****处理厂纳污范围外区域的农村生活退水,为分散式排放,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标准后用于耕地灌溉,不外排。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对环境影响较小。
七、你公司在取用水过程中,严格落实《论证表(A)》中提出的节水措施和水**保护措施,加强水**节约和保护,并做好取水口日常管理及保护,确保水源安全。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维护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核准。
八、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须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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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