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锐翰SMT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项目代码:****),****工业园区惠科**东北大道1号******公司A03栋厂房三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拟建9条电路板生产线,主要布置生产车间、检修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环保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设计年产PCBA-SMT电路板1620万片。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4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2%。项目具体规划布局、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详见《报告表》。
二、项目于2022年11****园区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下,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以下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落实以下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及清洗机有机废气。回流焊、手工补焊产生焊接废气经抽风集气汇集到楼顶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通过23米高(离地高度)的排气筒从楼顶排放;GW-800型网板清洗机以异丙醇溶剂为清洗剂,清洗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车间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厂房北侧19米高(离地高度)排气口排放。有组织外排废气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加强废气处理措施管理,定期检查及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去除效率。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项目无生产废水,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经厂房原有配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开发区****水厂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锡渣、废胶带、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活性炭。锡渣、废胶带、废包装****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工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 (GB18599-2001) 及修改单相关规定管理及暂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更换并带走处置,不在场内储存。
四、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做好项目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项目建设须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常使用。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请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执法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