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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809669R | 建设单位法人:王大彪 |
| 王琦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昌州大道东段1122号 |
| ******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05.971100,105.954780;105.970940,105.951860 纬度: 29.317300,29.354260;29.317250,29.3475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1 |
| 渝(永)环准〔2024〕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68 |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809669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00406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7MA5U75EM43 | 竣工时间:2026-06-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9/20/202********044****02551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项目开断玉清-****电站双回110千伏线路π****电站,涉及**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21.1千米,调整弧垂段折单长约3.08km。拆除原110kV玉汇东西线导地线路径长度约0.10km,拆除7#塔杆塔1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开断玉清-****电站双回110千伏线路π****电站(调度命名),涉及**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20.618千米,调整弧垂段折单长约3.08km。拆除原110kV玉汇东西线导地线路径长度约0.10km,拆除7#塔杆塔1基。 |
| 由于局部路径调整,**线路路径长度减少共2×0.241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输送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输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限制施工范围,牵张场临时占地应尽量布置在沿线现有道路附近的地形较平坦的旱地、空地等,材料的运输要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开在暴雨时段开挖土方,对于塔基开挖临时堆土和开挖裸露面,采用防雨薄膜或彩条布进行覆盖,防止或减少雨水冲刷;回填方及时夯实,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恢复植被。施工前加强对野生保护动物的识别培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2、大气环境: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加强料堆和渣土堆放管控,定期进行洒水除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粉质材料需采取遮盖措施。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3、地表水环境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用于施工废水的收集处理,沉淀池上方若有含油废水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下方沉淀后的**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内现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4、声环境: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如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经过项目附近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将强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杆塔基础开挖过程中,尽量采取人工开挖,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5、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施工人员租赁项目周边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租住地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工程拆除的铁塔、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随意丢弃,塔基拆除后混凝土基础保留不再进行二次开挖破坏。 二、调试期:1、生态影响: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电磁环境:加强电磁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3、声环境:减少导线表面毛刺,加强巡查和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使用小彩旗和警戒线圈出施工范围,施工期间未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外开展施工活动,减少了对树木的砍伐和植物的踩踏,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尽量布置在了沿线现有道路附近的地形较平坦的旱地、荒地等,材料的运输要充分了利用现有道路,尽量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合理安排了施工工序,避开了在暴雨时段开挖土方,对于塔基开挖临时堆土和开挖裸露面,采用彩条布进行了覆盖,减少了雨水冲刷;回填方及时进行了夯实,完工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并恢复了植被。施工前加强了对野生保护动物的识别培训,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期间,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 2、大气环境: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文明施工;本工程施工活动主要在单个塔基处,单个塔基处施工范围小,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料堆和渣土堆放管控,定期进行了洒水除尘。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进行了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了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保持对干燥作业面进行洒水处理,减少了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采取防尘布进行了覆盖;未出现超过三个月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加强了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粉质材料采取了加盖蓬布的遮盖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进行了收集和清理,未出现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的情况。 3、地表水环境 :施工单位要做好了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未在雨季开挖作业。施工场地内设置了沉淀池用于施工废水的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未外排,未产生含油废水。定期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进行了检修和维护,未出现跑、冒、滴、漏油的情况;施工期间未向周边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及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内现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未乱排。 4、声环境: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选取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施工设备,并对其进行了经常性维护。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白天进行,未在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施工。加强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了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经过项目附近居民区时,采取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时合理布置了施工场地,控制了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避开了中午休息时间,并将强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杆塔基础主要采用机械开挖,开挖时间很短,开挖过程中,未进行爆破作业。 5、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对杆塔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塔基周围夯实回填及低洼处就地夯实;生活垃圾进行了分类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加强了施工人员的管理,未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施工人员租赁项目周边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租住地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未乱排。本工程拆除的铁塔、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由建设单位进行了回收处理,未随意丢弃,塔基拆除后混凝土基础保留未进行二次开挖破坏。 二、调试期:1、生态影响: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2、电磁环境:建设单位加强了环境管理,加强了巡线,采取了合适的相序排列方式,合理选择了施工材料,输电线路临近居民住宅时,采取了拾高线高措施,通过查阅断面图和现场调查,输电线路与环境敏感目标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保持了足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衰减距离,并通过代表性的布点监测,线路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3、声环境:线路采取符合要求的导线,采取了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加强了巡查和检查,根据验收监测,本项目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噪声分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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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规划施工通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区设置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 本项目施工期间通过采取使用小彩旗和警戒线圈出施工范围等措施,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未在暴雨季节施工,严格按设计做好了塔基施工区的排水系统,并在施工后进行了垃圾清理和植被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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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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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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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场地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为原来的土地类型或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场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恢复为了原来的土地类型或进行了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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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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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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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