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产业功能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绿色智能产业园工程(一期)EPC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时,按牵头方名称)的笔画总和由少到多排序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居委会、****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学府产业园**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1102室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80%;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1.61%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彭翠娟(施工负责人)、杨旭(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鄂142********24817、200****357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市时代三期安置小区项目(一标段) 设计负责人业绩:**县中景实业大厦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精典****公司) |
| 地址:**省****集团大楼、**省**市燕南路17号、**省****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市**区星村公路700号15幢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80%;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42%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解志玮(施工负责人)、吴晓勇(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134********18525、201****489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项目 设计负责人业绩:大信﹒中信海****基地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省**市**区马甲镇虹景路10号农行附属楼、**省**市**区**东路699号306室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80%;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1.20% |
| 工期:4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杜选思(施工负责人)、王兴中(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闽135********22648、202****302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公司镭射全息防伪材料生产项目 设计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9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梅先生,联系电话:0563-****153,招标代理联系人:胡旭,联系电话:183****513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