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传承弘扬金秀瑶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活化利用瑶族非遗音乐**,丰富本土民族文化宣传载体,提升县域文旅品牌影响力,我局拟开展瑶族音乐专业制作服务采购工作。现就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瑶族音乐制作项目
二、项目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需完成《蒙虢舞》《报读+白马舞》2首金秀本土瑶族音乐全套专业音乐制作服务,具体包含音乐编曲、乐器配器、人声录制、专业演唱、后期混音、母带精修等全流程工作。成果需交付完整成品WAV、MP3格式音频文件及对应纯伴奏音频文件。
项目制作须深度贴合金秀瑶族本土民俗曲风,严格尊重瑶族传统音乐元素、文化内涵及艺术调性,成品质量满足官方文旅宣传、舞台展演、资料归档、对外推广等正式使用标准。本项目所有制作成果、成品音频、衍生资料的完整著作权、版权及使用权全部归****独家所有,供应商仅享有署名权,不得另行使用、转让、授权第三方使用。
三、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为含税全包价,包含人工、创作、录制、设备、后期、税费、交付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音乐制作、成品校验、资料交付,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
五、采购方式及评审选取办法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议价比价方式开展采购工作。由我局对各有效供应商报价材料进行综合比对、择优评议,评议结果报请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服务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音乐制作、文艺创作、文化传媒、影视音频制作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创作团队、录制设备及技术能力,拥有民族音乐、非遗音乐制作相关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法律、****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编制、整理报价文件,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全套文件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正式报价函:明确项目名称、单首音乐报价、项目总报价、服务承诺、质量标准、交付时限、售后保障等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费用明细清单:逐项列明编曲、配器、人声演唱、录音、混音、母带、税费、耗材等全部明细报价;
(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参与报价的,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五)项目完整实施方案(含创作理念、贴合本土瑶族文化的制作思路、工作实施流程、项目团队配置、设备配置、交付成果清单、进度管控、质量保障、验收配合措施等);
(六)同类民族音乐制作、歌曲创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成果证明等,择优加分项)。
密封袋外部统一标注:**县瑶族音乐制作项目报价文件,并清晰注明报价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标书代写
(一)递交时限: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仅接受邮寄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将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址。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 所有报价文件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参选资格,列入不良**记录。
(二)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材料缺项不全、资质不符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受理,视为无效报价。
(三)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作废,采购人将另行组织询价采购。
(四)本次询价所有材料、方案、报价均为商业保密内容,采购人不对未中选供应商作出解释,不退回报价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方:****
地址:****市**县金秀镇**路190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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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