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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15
|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深度治理活性炭吸附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江****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6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吴铭富 |
| 联系人 | 马凡敬 | 联系电话 | 150****866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5 | 环保投资(万元) | 20.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1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进一步完善废气收集管控,消除异味,提升车间现场作业环境,优化废气处理**,降低VOCs排放浓度,加强环保设施的安全管控。 1.3万方RTO焚烧炉旁路增设活性炭吸附箱项目 改造前:输送至3万方RTO焚烧炉的废气经预处理后尾气进入预处理水喷淋塔后进入东厂区四车间三万方RTO焚烧炉处理设施,后尾气经两级碱喷淋后通过DA030排气筒外排。 改造后:对东厂区四车间3万方RTO焚烧炉处理设施采取如下技改措施:本次技改不改变RTO主体及产污工序,在RTO炉进口风管端增设1套备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风量30000m3/h,箱体材质玻璃钢,装填碘值≥800mg/g柱状活性炭,作为RTO炉故障时的应急保障设施)情况时使用,在RTO紧急情况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再经过一级碱吸收处理达标后经DA030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不新增生产能力,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2.研发中心楼顶加装排气筒和活性炭吸附箱装置项目 改造前:研发中心原有风机运行不佳,风管风化且通风橱实验分析尾气无法有效收集,楼顶只有1套含引风机的废气处理的活性炭吸附箱装置。 改造后:研发中心废气系统一分为二,南侧为分析室尾气系统(DA036),****实验室尾气系统(新增排口)。北侧实验室尾气系统更换原有管道,新增一台大风机(7.5kw,9800m3/h)及一个活性炭吸附箱(2500*1200*1500mm),并新增一个尾气排口。 南侧分析室尾气系统(原DA036):保留原有风机,维护更换原有管道,更换活性炭箱(2500*1200*1500mm)及后端尾气大风机(7.5kw,9800m3/h),更换排气筒。上述技改后,新增一台9800m3/h风量的引风机1台,一个活性炭吸附箱,一个21米高内径0.5米的排气筒一个,根据规范要求设置自行监测采样平台一个。 3.乙膦铝车间的一级脱酸釜废气及二级脱酸釜废气投用活性炭吸附箱装置 改造前: 一级脱酸釜废气及二级脱酸釜废气收集后经两级降膜水吸收、 一级水喷淋、 一级碱吸收、 冷凝压缩 、树脂吸/脱附装置处理,由DA033排放;当树脂吸/脱附检修时,利用备用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33排放。 改造后: 一级脱酸釜废气及二级脱酸釜废气收集后经两级降膜水吸收 、一级水喷淋 、一级碱吸收、 冷凝压缩 、水封、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33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分析室尾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后通过DA036排口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实验室尾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后通过新增的排口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一级脱酸釜废气及二级脱酸釜废气采取两级降膜水吸收 、一级水喷淋、 一级碱吸收、冷凝压缩、 水封、 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后通过DA033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输送至3万方RTO焚烧炉的废气紧急情况时采取活性炭吸附 一级碱喷淋吸收措施后通过DA030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实验室产生的低浓度废****处理站“A/O池 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DW008排放口排放至光大水务****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有环保措施: 乙膦铝车间的喷淋塔及水封置换****处理站二级水解酸化 二级A/O MBBR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DW008排放口排放至光大水务****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其他措施: 3万方RTO焚烧炉的碱喷淋****处理站二级水解酸化 二级A/O MBBR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DW008排放口排放至光大水务****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各引风机及采取基础减震措施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在已建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不破坏植被;采取厂区周边及空闲地补植绿化、裸露地面硬化或植草覆盖、原料及固废分类入库分区堆放、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等措施,控制扬尘、跑冒滴漏及危废渗漏风险,减缓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 ||
| 承诺:**** 吴铭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铭富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