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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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年8月18日,****人民法院以(2026)豫14破申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8月24日,****人民法院以(2026)豫14破申6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本案交****园区人民法院审理。2026年9月14日,****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1402破2号决定书,依法****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根据破产工作需要,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于2022年8月25****园区****管理局注册成立,住所****园区**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东50米**,公司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俊领,注册资本100万元,营业期限自2022年8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柜台、摊位出租;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工作范围及条件 (一)工作范围 1.对****的财务状况(含股东出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根据管理人要求对申报的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3.协助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4.协助管理人对外清收债权; 5.对破产程序期间费用开展审计; 6.对于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形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7.****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8.如遇破产程序转换,需根据破产程序的需要开展相关工作或出具相关意见; 9.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资质及条件 1.具备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报名机构或相关负责人具有办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或预重整案件审计经验以及入选《****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优先考虑; 2.报名机构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接受联合报名,不得将审计工作再委托; 3.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行为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4.****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对本破产案件中的重大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意见,并适应破产案件动态审计工作需要; 5.能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6.能够接受先行完成审计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全部变现后支付,且同时愿意承担无审计费用的风险; 7.承诺如中选但未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审计机构,并有权不支付审计费用; 8.如因不当履行职责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形。 三、申报文件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载有申报机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5.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申报机构成立的时间、资信情况、专业队伍和已参与破产业务情况; 6.拟从事本次审计业务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等情况; 7.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等)及报价方案; 8.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请出具同意管理人在资产变现后支付审计费用以及自愿承担无审计费用的书面承诺。 四、选定方式 管理人根据各申报机构的相关资质、报价、项目经验、工作方案、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进行评定,择优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确定后,管理人将在一张网(**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人民法院备案。其他未确定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管理人在审查其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认为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机构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2份报名材料; 2.邮寄地址:**省**市**区**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100米**方锐大厦10楼; 3.联系人:葛律师:186****2669; 李律师:135****8699。 ****管理人 二○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