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092772W | 建设单位法人:于成福 |
| 逄焕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光华镇**村 |
| ******铁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35-黑色金属矿采选(含单独尾矿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光华镇**村 |
| 经度:125.828950 纬度: 41.92494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6-14 |
| 吉环审字〔2019〕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50 |
| 13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09277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092772W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0MA7G6R7M56 | 竣工时间:2022-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gs.****.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采铁矿石 6万t/a,所产矿石经矿石临时堆场暂存后汽运至环保手续完备的选厂,****不建设选尾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铁矿石 6万t/a,所产矿石经矿石临时堆场暂存后汽运至环保手续完备的选厂,****不建设选尾设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鉴于该项目位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水环境较敏感,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三场,同时须严格按照相****管理部门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禁止向哈泥河及其支流闹枝沟河水域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运营期所产生的生产废水须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拟建的排水管线排入大横道河支流无名河,避免对**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产生影响。 (二) 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治理措施。对原有1号、3号、4号及7号共4处露天采坑进行土地平整并防渗,其中1号矿体露天采坑作为废石永久堆置场;3号矿体露天采坑作为一期斜井工业场地;4号和7号矿体露天采坑全部进行生态修复。对现有矿(废)石临时堆置场地设置截、排水沟、挡石墙及沉淀池。生活办公区冬季供暖改用电采暖,工业场地**电热风炉,用于井口保温。在“以新带老”治理任务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合理设置安全矿柱,减轻地表沉陷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严格遵循“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规范》(HJ651-2013)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和闭矿后等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对砍伐的树木进行等量生态补偿,移栽或避让重点保护树种,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加重该区域水土流失。 (四) 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区产生的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和沉淀池,表土临时堆放场、矿(废)石临时堆置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出水水质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2中排放标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凿岩及工业场地、运输道路、表土临时堆放场、矿(废)石临时堆置场等场地降尘,剩余部分经拟建的污水管线排入无名河,经大横道河最终汇入二密河。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 (五)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区顶板采用锚杆支护,当遇有断层破碎带或不稳固段并有地下水涌出时,采用锚杆和金属网支护,以减少地下水的涌出量。矿(废)石临时堆置场和排土场的选址、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I类厂选址、处置环保要求。对矿(废)石临时堆置场、沉淀池及高位水池的地(侧)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切实做好各种管线的防腐、防漏和防渗工作。建立完善的地表移动观测系统和地下水监测系统,掌握该**的地表移动和变形规律以及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发现地表塌陷或周围村屯居民饮用水有减少或断流的迹象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六)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采取湿式凿岩、洒水降尘、水封爆破、加强井下通风和密闭运输等有效措施,减轻扬尘污染,确保矿(废)石临时堆置场等产尘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爆破产生的烟气中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源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七)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确保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八)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置场内,用于井下回填、铺垫道路;水仓和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运至废石临时堆置场内堆存。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定期送****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含油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九)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表土临时堆放场和矿(废)石临时堆置场的日常巡视,发生险情立即排除。对柴油发电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封闭,并对地(侧)面进行硬化、防渗、防漏处理等。事故状态下及时将污水直接排入事故应急池内。建设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和设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生产、存储、运输及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未设置施工三场,同时加强施工期管理;生活污水进入**设置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和沉淀池,表土临时堆放场、矿(废)石临时堆置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由罐车运至环保手续齐全的选厂,回用于选厂生产不外排。(二)验收调查期间,已完成1号、2号、4号到6号露天采坑的边坡治理,清除危岩,坑底采用废石回填,废石全面覆土厚度20cm并栽植松树;3号露天采坑正在进行陆续回填恢复山形中。矿(废)石临时堆置场地均设置了截、排水沟、挡石墙及沉淀池;生活办公区冬季供暖均采用电采暖,工业场地采用电热风炉,用于井口保温。(三)严格控制开采范围,不对开采区外的林地进行破坏;已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文号为通县水利[2020]2****水利局批复;(四)验收调查期间,生活污水进入**设置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和沉淀池,表土临时堆放场、矿(废)石临时堆置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由罐车运至环保手续齐全的选厂,回用于选厂生产不外排。(五)矿(废)石临时堆置场和排土场的选址、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六)验收调查期间,地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企业常备洒水车1台,在运营期间,对采场和运输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如遇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七)通过验收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八)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置场内,用于井下回填、铺垫道路;水仓和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运至废石临时堆置场内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与**省海波****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080003)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废物由协议处置单位立即运走不在厂区内临时存放。(九)已取得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20521-2026-009-L。 |
| 变动情况:企业回用完的剩余矿井涌水、淋溶水由直排水体更改为不外排,经与《****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吉环管字[2016]10号)对比,不涉及重大变动清单所列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了“三同时”制度,正在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沉淀池 | 回用于环保手续齐全的选厂,不外排 | 沉淀池 | / |
| 1 | 对废石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加盖苫布、进行生态恢复的措施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对废石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加盖苫布、进行生态恢复的措施 | **所在地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
| 1 | 由于该矿为井下深部开采,井下爆破和设备运行噪声经矿井隔声减振后对地表声环境影响很小,为控制噪声污染,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1)生产设备定期保养,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2)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在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检测,发现噪声超标时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3)工人在日常工作时佩戴噪声耳塞或者耳罩,降低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4)运输车辆夜间经过村屯时,限制行车速度,严禁鸣笛,减少夜间行车速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由于该矿为井下深部开采,井下爆破和设备运行噪声经矿井隔声减振后对地表声环境影响很小,为控制噪声污染,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1)生产设备定期保养,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2)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在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检测,发现噪声超标时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3)工人在日常工作时佩戴噪声耳塞或者耳罩,降低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4)运输车辆夜间经过村屯时,限制行车速度,严禁鸣笛,减少夜间行车速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最大监测值为59dB(A),夜间最大监测值为42dB(A) |
| 1 | 采区顶板采用锚杆支护,当遇有断层破碎带或不稳固段并有地下水涌出时,采用锚杆和金属网支护,以减少地下水的涌出量。矿(废)石临时堆置场和排土场的选址、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I类厂选址、处置环保要求。对矿(废)石临时堆置场、沉淀池及高位水池的地(侧)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切实做好各种管线的防腐、防漏和防渗工作。建立完善的地表移动观测系统和地下水监测系统,掌握该**的地表移动和变形规律以及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发现地表塌陷或周围村屯居民饮用水有减少或断流的迹象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 验收调查期间,矿(废)石临时堆置场和排土场的选址、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对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
| 1 | 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置场内,用于井下回填、铺垫道路;水仓和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运至废石临时堆置场内堆存。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定期送****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含油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 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置场内,用于井下回填、铺垫道路;水仓和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运至废石临时堆置场内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与**省海波****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080003)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废物由协议处置单位立即运走不在厂区内临时存放。 |
| 1 | 合理设置安全矿柱,减轻地表沉陷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严格遵循“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规范》(HJ651-2013)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和闭矿后等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对砍伐的树木进行等量生态补偿,移栽或避让重点保护树种,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加重该区域水土流失。 | 严格控制开采范围,不对开采区外的林地进行破坏;已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文号为通县水利[2020]2****水利局批复; |
| 1 | 加强对表土临时堆放场和矿(废)石临时堆置场的日常巡视,发生险情立即排除。对柴油发电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封闭,并对地(侧)面进行硬化、防渗、防漏处理等。事故状态下及时将污水直接排入事故应急池内。建设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和设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生产、存储、运输及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等。 | 已取得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20521-2026-009-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对原有1号、3号、4号及7号共4处露天采坑进行土地平整并防渗,其中1号矿体露天采坑作为废石永久堆置场;3号矿体露天采坑作为一期斜井工业场地;4号和7号矿体露天采坑全部进行生态修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1号、2号、4号到6号露天采坑的边坡治理,清除危岩,坑底采用废石回填,废石全面覆土厚度20cm并栽植松树;3号露天采坑作为废石堆场正在进行陆续回填恢复山形中。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