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对应条款为第四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 号)和《******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管理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307号)的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对工作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353.59m2)原属于********公司所有,地块位****办事处礼乐西路37号7幢,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02.751588,N24.115596,用地面积为353.59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
2.调查过程
在委托单位的协助下,工作组收集了地块及周边区域利用历史、现状和未来规划等资料,对了解地块及周边区域情况的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此基础进行资料分析、污染识别和结果分析后编制形成本报告,为该地块用地性质确认提供技术依据。
3.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353.59m2)位****办事处礼乐西路37号7幢,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02.751588°,N24.115596°,用地面积为353.59m2。了解地块仅涉及农用地、办公、住宿楼使用,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地块内无可能造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多为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医院,不会对本地块土壤造成影响;本地块北侧****印刷厂(1989年~2001年间),位于本地块下游、下风向,与本地块之间间隔礼乐西路,其污染物不具备向本地块迁移的气象、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条件,****印刷厂工艺简单,规模较小,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不足以迁移到本地块。初步判定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属于用地性质转一住两公的情况,地块及周边当前和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本阶段可以结束,无需后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