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供应商:
****入驻供应商,已与我司签署《******供应商入驻协议》(以下简称 “入驻协议”),******供货履约行为,防范供货质量、产品合规风险,保障集团各实际采购方合法权益,现就产品供货相关重要合规要求再次向贵司作出提示,请严格遵照入驻协议约定执行:
一、产品供货基本要求
******和MRO类询比价交付的全部商品,必须为全新、未**、未曾使用的合格正品,****集团及下属各单位供应翻新货、二手货、旧货、水货、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更改订单约定的产品配置、规格型号、关键技术参数,******上架信息、采购订单约定完全一致。
二、履约不符合约定时的经济补偿及处置约定
1.****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相关监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抽查、核验,查实贵司存在供应翻新货、二手货、旧货、水货、假冒伪劣产品、擅自更改产品配置/规格型号、交付与订单不符产品等不符合协议约定情形的,我司有权对涉事商品做下架处理,并有权向贵司主张当笔订单货值 10 倍或全部涉事已发生订单货值 10 倍的经济补偿,二者取金额较高者;若核算得出经济补偿金额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计取。
2.前述经济补偿金额****集团下属实际采购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损失、停工停产损失、行政处罚、名誉损失、第三方索赔、维权产生全部费用等)的,贵司还应当就全部实际损失予以补足。
3.若出现一年内三次及以上验收不合格、提供非全新正品、拒不完成整改、****集团权益,直接将贵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等处置措施,并保留进一步向贵司追索全部损失的权利。
三、履约提示
****中心****集团下属实际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对供货产品开展不定期抽检,同时有权要求贵司提供进货凭证、进项发票、品牌授权文件、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贵司须予以配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贵司应当按要求履行免费维修、更换、退货义务,并自行承担退货相关运保费用。
本提示函为《******供应商入驻协议》配套履约提示,相关经济补偿、处置规则均源自双方签署的正式入驻协议,请贵司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如贵司对本提示函内容有疑问,****管理部。
特此函告。
****中心-采购管理部
2026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