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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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6]-1013-298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937.49

最高限价(如有): ****937.49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一标段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一标段 其他房屋施工 1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涉及的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91937.49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二标段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二标段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1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涉及的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20000.00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937.49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土建工程施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标段: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下列三项选择其中一项,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货物10%/工程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货物10%/工程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②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货物10%/工程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货物10%/工程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执行; 2.3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4根据(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5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响应人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响应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活动中,响应人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如响应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响应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一标段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二标段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3.8一标段响应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己)。 3.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为准;****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10-15 19:30:12 至 2026-10-22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10-27 14:30:00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需使用CA锁上传文件,请及时咨询平台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电子标服务

五、开启

时间:2026-10-27 14:30:00(**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需使用CA锁上传文件,请及时咨询平台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网站及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入“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入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确认加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④具体操作流程参照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如需帮助请及时拨打400-****-6886(工作时间)咨询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得帮助。 3.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县亚苏北路与高沙窝互通立交桥交叉口西南 80 米(郭巴线旁)
联系方式: 0953-****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府大院六期33****中心)1604室
联系方式: 0951-****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帅
电话: 0953-****03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晓蒙、张灵芬、雷乐乐
电话: 0951-****087

采购文件: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一标段.pdf
高沙窝镇2026年李庄子、南梁村集体设施设备配套项目二标段.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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