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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133020Q | 建设单位法人:杨海中 |
| 金云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 ****地区**市乌伊路68号 |
| 庄斜15等两口探井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 **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22连西北方向1.4km |
| 经度:85.****13889 纬度: 45.****61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0 |
| 八师环审〔2033〕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866 |
| 1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133020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致合必拓****公司 |
| 913********519486N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公司) |
| 916********73534XP | 竣工时间:2026-06-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钻庄斜15、庄斜15-1预探井2口,属于同台井,设计井深分别为5440.05m、5500m,合计井深10940.05m。 | 实际建设情况:新钻庄斜15预探井1口,实际井深4657.00m,庄斜15-1预探井未建设。 |
| ****进行庄斜15预探井实际勘探过程中,油气显示不能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对其进行永久封井;通过获取的地质资料分析,无需进行庄斜15-1预探井的勘探工作,庄斜15-1预探井后续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涉及探井钻井、试油、封井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涉及钻井、封井工艺流程。 |
| 本次钻探活动只涉及到庄斜15预探井施工期,无试油期,不涉及运营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环保措施:1、尽量减少修建进井路的施工作业带宽度,合理布局、尽量减少井场临时占地面积。2、在日常运行、施工过程等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扬尘,在开挖旁边空地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区域,区域施工现场尽量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时应有遮盖,防止扬尘落地影响附近植被的生长。3、在员工的教育培训方面,加强管理,定期给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培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执行,尽量避让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加强教育,强化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巡检过程要认真仔细,实时监控。4、尽量减少因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中大量设备的调运及人员的流动,会增加作业区内的拥挤度,项目区及外围设置明显的作业区域标识,**道路需设置必要的标识和警示标牌,加强管理,把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作业区内。5、本项目钻井、施工前,应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6、钻井过程中严格执行钻井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钻井废水、废弃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7、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场地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资、设备应及时清理,对工地、料场、取土等地方,使用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并及时进行人工干预恢复植被,以维持原有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完成后要求对施工料场、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平整。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给予及时的修整,恢复原貌,被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完井后井场须平整,做到无油污,无地坑,无三废,确保周围环境无污染。 废水环保措施:1、试油废水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含油层用于产能开发,不外排;2、井场设置环保厕所,用于接纳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基地合理化处置;3、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井场防渗等级,避免钻井工程污染物入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噪声环保措施:1、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3、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柴油机、发电机和各种机泵等要安装消声隔声设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4、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及疏导,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废气环保措施:1、使用合格油品;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2、伴生气通过管线放喷;3、采用密闭柴油储罐,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 固废环保措施:1、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固相集中拉运至**前山****公司处理;钻井固废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油田区块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2、废防渗材料正常情况循环利用,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和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环保措施:1、严格控制进井路的施工作业带宽度,未超出临时占地范围;2、开挖旁边空地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区域,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施工物料堆放均进行遮盖,有效防止扬尘落地影响附近植被的生长;3、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加强管理,定期给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培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执行,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执行,有效避让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加强教育,强化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巡检过程要认真仔细,实时监控。4、项目区及外围设置明显的作业区域标识,设置了标识和警示标牌,加强管理,把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作业区内,减少因施工对植被的破坏。5、项目钻井、施工前,已经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偿和恢复。6、钻井过程中严格执行了钻井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规定,钻井废水、废弃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7、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场地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资、设备及时清理,对工地、料场、取土等地方恢复了原状,并进行人工干预恢复植被,以维持原有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完成后对施工料场、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了清理、平整。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给予及时的修整,恢复原貌,被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逐步恢复,完井后目前井场平整,无油污,无地坑,无三废,周围环境无污染。 废水环保措施:1、本项目无试油期,无试油废水产生;2、井场设置环保厕所(有效纳污容积6m3),用于接纳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由****公司定期拉运至**城华****公司****公司处置。3、井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钻井工程污染物未入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噪声环保措施:1、钻井现场合理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2、施工时大量高噪声设备不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安排夜间施工。3、加强了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维修,设备均正常运转;整体设备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柴油机、发电机和各种机泵等要安装消声隔声设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4、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及疏导,减少施工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禁止鸣笛。 废气环保措施: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油品;加强施工管理,缩短了施工周期;2、未产生伴生气;3、采用密闭柴油储罐,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管理。 固废环保措施:1、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泥浆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公司147****环保站处理;钻井固废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油田区块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随意排放;2、废防渗材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后循环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含油劳保用品、烧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3、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
| 项目不涉及试油期,试油期相应环保措施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井控装置有效防范溢流、井漏等事故;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各类应急物资;3、配置4个H2S监测装置,实时监测硫化氢浓度;按照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井控装置有效防范溢流、井漏等事故;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各类应急物资;3、配置4个H2S监测装置,实时监测硫化氢浓度;按照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执行。4、本井周边无常住居民,经调查本探井钻井、封井施工全过程未发生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未出现占地及环境纠纷事件,未被环保处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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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油废水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含油层用于产能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基地合理化处置。本项目钻井固废处置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固相集中拉运至**前山****公司处理;钻井固废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油田区块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试油期,无试油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现场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由****公司定期拉运至**城华****公司****公司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泥浆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公司147****环保站处理,钻井固废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油田区块铺垫井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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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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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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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施工前,应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进行补偿和恢复。 根据《中华人民**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第三次修正)、《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5月30日第二次修正)以及《关于调整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0]2679号)等规定进行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完钻的庄斜15预探井,临时占地类型为草地,已封井。用地手续齐全(第八师一五〇****办公室临时占用草地行政许可决定书)(一五〇团林草许准[2023]002号)同意庄15井石油勘探开发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其他草地2.6152公顷(折合39.23亩)。根据《****庄15井石油勘探开发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补偿协议》缴纳补偿款合计410324.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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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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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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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