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剧廉政主题微短剧南北界拍摄制作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关于闽剧廉政主题微短剧《南北界》拍摄制作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 788,000.00元 7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闽剧廉政主题微短剧《南北界》拍摄制作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音像制作服务 闽剧廉政主题微短剧《南北界》拍摄制作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78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崔红
评审专家: 吴榕顺 、 程恺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以成交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招****银行账号:开户名:****;账号:350********05250493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县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剧廉政主题微短剧《南北界》拍摄制作服务:1.182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所有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五四路208号

联系方式:189****666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双溪**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0****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珍亨

电话:150****5205

****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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