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6278.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中所镇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9767.31 | ||||||
| 旅馆用地 | 26511.5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81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6HA0106 | |||
| 起始价: | 14051.1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宗地编号: | 越拍2026-1号 | 宗地总面积: | 4851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中所镇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9106.36 | ||||||
| 旅馆用地 | 19404.2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5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6HA0105 | |||
| 起始价: | 10284.2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政府收回土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 到 **县****交易中心(**省**县**镇**大道南段32号)309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 到 **县****交易中心(**省**县**镇**大道南段32号)309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04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1月05日 15时00分在****五楼拍卖大厅(**省**县**镇**大道南段32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申请人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2、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建筑退距要求: 1.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3米。 2.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应符合以下规定:(1) 多、低层长边为0.5H且不小于6.0米且不大于13米,多、低层山墙不小于4.0米,高层主要朝向不小于13.0米,次要朝向不小于9.0米; (2) 步行街区内,建筑高度24米以下不开窗的部分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不作限制。建筑高度24米以下开窗的部分不小于5.0米,高层建筑不小于9.0米;(3) 地下(含半地下)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坡道、化粪池等)外墙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小于4.0米;(4) 地下室、半地下室顶板面高于室外地坪部分按地上建筑的规定进行退距管理。 3.建筑后退河道蓝线最小距离:5米。 4.建筑其他退距应符合消防、卫生防疫、工程管线及施工安全等方面要求。 建筑空间布局要求: 1.注重滨水一侧界面的景观控制,建筑预留透景空间,注重与水岸开敞空间的互动关系。 2.保证场地****联通性与可达性。 配套设施: 1.沿宗地东侧边缘自东北至西南配建一条市政道路。 2.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照(车位数/建筑面积100平方米)0.6进行配建。 3.配建一处公共卫生间;根据实际情况配建相关公共服务设施。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大道南段32号
联 系 人:沙马女士
联系电话:****60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凉山**支行
开户账号:140********00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