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街道环卫保洁项目240L挂车式塑料垃圾桶采购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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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塘街道环卫保洁项目240L挂车式塑料垃圾桶采购

2.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2);

3.最高控制价:13.8171万元;

4.报价要求:

4.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价格、含配件(桶盖、轮子、轮轴、桶盖插销)、装卸费、运输费、质保一年(非人为损坏的整个桶及配件需免费更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售后服务、成交后需在原有配件外额外配置(桶盖、轮子、轮轴、桶盖插销)各159副(总量的20%,按需供应)等一切所发生的费用;

4.2采购产品在接到采购人采购申请后3个日历天内需分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后,根据实际供应量按批次结算,投标单位自行评估风险。

5.240L挂车式塑料垃圾桶主要技术要求:

6.成交后承诺:投标人需考虑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本合同期限内成交价格不予调整,投标单位自行评估风险;

7.本报价投标人响应公告所有采购人的要求及后续合同条款要求。

二、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3.报价表(附件2):投标人须根据上述采购清单详细列出每一项不含税、含税的报价(单价、总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每一项含税报价(单价、总价)不得超过含税最高控制价(单价、总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期:截止时间 2026 年10月 21 日上午 10 :00 ;加急标书代写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文****公司名称)一式1份邮寄(以邮政信息查询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或现场送达至**省晋****广场1期2号楼902商务拓展部,联系人:孙工159****1311(需电话确认文件情况),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四、成交方式及合同事项:

1.本次询价工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出发,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经评审报价总价(不含税)最低价为该采购的成交人,若任意两位或两位以上投标人报价总价(不含税)最低相同的情况,采用当场摇球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成交人;

2.采用单价合同,如成交人报价单价(不含税)与报价单价(含税)有出入的,以成交人报价单价(不含税)作为成交单价(不含税),以成交单价(不含税)×(1+成交增值税税率)作为成交单价(含税)进行结算;

3.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包括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发送)之日起15个日****公司签订合同;

4.合同金额:成交人的报价总价(含税);

5.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2个月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最先到达者合同自然终止;

6.追加采购:合同期限内,若因“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 时,采购人需追加与原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成交人应同意按原合同单价(含税)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追加采购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7.付款方式:

7.1货物分批供货,每批次验收合格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完整付款材料的7个日历天内,采购人支付该批次货款100%的货款。付款前,成交人需提供采购人要求的付款材料(含该批次验收合格证明、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该批次的货物结算金额(结算金额取小数后两位,四舍五入)-上一批次的违约金(如有)”的金额支付;

7.2成交人需在对应批次交货前3个日历天内,开具并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若成交人逾期提供发票或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未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验收方式:

1.批次验收:每次供货后对当批供货量进行核对验收,根据每次验收合格的货物量进行统计汇总。

2.验收标准:需同时满足本询价公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执行;

3.异议处理: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合格、损坏或与技术要求不符、功能不达标等的,成交人应在1个日历天内补足、更换或退货,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逾期未处理的,按违约责任处理。

六、供货要求:

1.交付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交付时间:成交后成交人需第一时间与采购人联系,确认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供货批次,并按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达交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按批次验收合格,符合《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280-2020;

4.运输与装卸:成交人负责并承担货物的全程运输、装卸,承担途中安全、货物损坏、灭失等一切风险及费用;货物的装卸、运输和停放均应做到安全、规范,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调换;

货物的装卸、运输和停放均应做到安全、规范。货物送达后,成交人需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手续。

七、违约条件: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需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仍需补足;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10%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仍需补足;

3.采购产品在接到采购人采购申请后3个日历天内需分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人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个日历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3个日历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成交人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人向第三方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差价、运输费等)及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采购人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金等),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4.采购人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3个日历天内清退或更换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合格产品,成交人每逾期1日,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3个日历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成交人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人向第三方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差价、运输费等)及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采购人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金等),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5.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及配件发生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成交人需24小时内响应,2个日历天内到场维修或更换;逾期响应或维修、更换的,每逾期1个日历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3个日历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成交人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人向第三方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差价、运输费等)及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采购人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金等),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6.质量保修期内,因设备非人为损害,成交人累计3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全新设备,成交人逾期更换设备的,每逾期1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超过3个日历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成交人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人向第三方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差价、运输费等)及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采购人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金等),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7.采购人有权在供货期间及质量保修期内,采购人有权随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测,无论检验结果是否合格,所有检验检测验收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成交人应将所有已供货产品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拒不更换或者更换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追究全部损失。

8.成交人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履行合同的各个环节中产生的一切安全、意外事故,如人员伤害、货物或配件的损坏等概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

9.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拒收或退回成交人产品,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并扣除成交人未结算全部货款:

9.1成交人将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转包、分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享有、履行的;

9.2成交人交付的产品、附随资料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9.3因成交人违约或其他成交人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采购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成交人侵害了采购人合法权益的,或成交人以实际行为表明不再履行本合同的;

9.4成交人产品质量不合格,且未按采购人要求退换货的;

9.5成交人违约或不履行、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且未按采购人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

10. 情形一:成交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个日历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公告或终止。情形二: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人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

11.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逾期付款利息,但成交人未提供提供合格付款材料、发票导致的逾期除外。

八、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每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成交人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非人为损坏的产品及配件,承担往返运输费、人工、材料费用;

2.响应时限:质保期内产品及配件出现非人为损坏质量问题的,成交人需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响应,2个日历天内到场维修或更换。

九、其他事项: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成交人、采购人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法院诉讼解决;

2.本询价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填报的联系邮箱及微信号,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相关文件、文书的有效电子送达渠道;采购人向该邮箱或微信号发送电子文件即视为完成有效送达,投标人应及时查收并反馈。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 2026 年10月21日上午10:00 ;加急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加急标书代写

十一、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2026 年10月22日(一个工****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159****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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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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