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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集体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县乌吉热克****经济**社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586.52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在**地区农村综合****(http://www.****.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586.52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共计17宗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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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位置 |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 | ||||||
| 标的面积 | 586.52亩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其中:292.64亩为国有农用地经营权,293.88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使用现状 | 详见本公告其他说明中条16、17条 | ||||||
| 流转标的用途 | 详见下表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详见下表 | ||||
| 流转期限 |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 (不满1年按1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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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按年支付 | ||||||
| 标的序号与标的名称 | 四至 | 流转面积 | 流转用途 | 挂牌单价 | 竞拍保证金 | 备注 | |
| 标的一(1475)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87.2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87.25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耕地种植经济作物,园地只允许果树(不允许套种) | 280元/ 亩/年 |
24430元 | 其中:37.25亩为耕地,剩余50亩为园地。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二(1476)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19.9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19.95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90元/ 亩/年 |
5785.5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三(1477)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50.0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高速公**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50.06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90元/ 亩/年 |
14517.4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四(1478)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16.7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道路 | 16.7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300元/ 亩/年 |
5013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五(1479)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10.19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高速公**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10.19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300元/ 亩/年 |
3057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六(1480)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69.5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69.5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80元/ 亩/年 |
19462.8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七(1481)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40.2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40.2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80元/ 亩/年 |
11258.8元 | 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 | |
| 标的八(1482)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28.5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至:道路西至:道**至:耕地 | 28.5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300元/ 亩/年 |
8553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九(1483)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34.5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水渠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34.5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60元/ 亩/年 |
8972.6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1484)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51.69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51.69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60元/ 亩/年 |
13439.4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一(1485)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40.5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至:道路西至:道**至:耕地 | 40.55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60元/ 亩/年 |
10543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二(1486)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15.7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15.76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60元/ 亩/年 |
4097.6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三(1487)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20.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道路 | 20.6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60元/ 亩/年 |
5356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四(1488)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10.0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道路 | 10.0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80元/ 亩/年 |
2802.8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五(1489)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10.2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道**至:道路西至:道**至:耕地 | 10.2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80元/ 亩/年 |
2856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六(1490)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20.8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房子南至:道路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 20.81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套种粮食作物 | 260元/ 亩/年 |
5410.6元 | 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标的十七(1491) **县乌吉热克乡艾利热克村6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耕地南至:耕地西至:道**至:耕地 | 60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耕地种植经济作物,园地只允许果树(不允许套种) | 260元/ 亩/年 |
15600元 | 其中:25亩为耕地,剩余35亩为园地。国有农用地经营权 | |
| 其他说明 | 1. 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地区农村综合****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600 8011 2010 1148 3230 3 开户银行:****银行环疆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 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1 种: (1)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期付款或一年一付。 3.此流转标的标的二至标的十六水路齐全,道路畅通,取水方式为:水渠取水;标的一及标的十七有滴灌设施,滴灌设施权属是原种植户,若最终受让方为原种植户以外第三人的,若使用滴灌设施需与原种植户进行沟通协商。 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标的一及标的十七有一口水井,水井权属是原种植户,若最终受让方为原种植户以外第三人的,若使用水井需与原种植户进行沟通协商。 6.此流转各标的种植用途详见附表。 7.地膜须上交至转出方统一处理。 8.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此标的。 9.转出方流转标的后续若实际测量的,包含地埂。 10.交易合同履行期间,受让方如有用工需求,须优先选择流转标的所在地本村村集体成员。 11.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范围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相关费用。 12.受让方****政府补贴资金归受让方。 13.此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4.受让方须于每季农作物收获后 15 日内完成田间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15.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6.流转标的二至标的十六范围内已种植若干核桃树,标的一范围内已种植若干苹果、西梅、樱桃;标的十七范围内已种植若干桃树、苹果、西梅、樱桃;前述果树所有权属归原种植户所有,流转期限内果树产生的经济收入、日常管理和养护责任由原种植户承担,受让方不得随意砍伐破坏流转标的范围内已种植的果树。 17.(1)标的一总面积为87.25亩,其中:37.25亩为耕地,剩余50亩为园地。其中耕地面积37.25亩范围内种植棉花,尚未采收。转出方须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采收工作,将土地整理至待耕状态后交付受让方。 (2)标的十七总面积为60亩,其中:25亩为耕地,剩余35亩为园地。其中耕地面积25亩范围内种植棉花,尚未采收。转出方须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采收工作,将土地整理至待耕状态后交付受让方。 (3)标的七范围内种植玉米尚未收割,转出方须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流转标的范围内玉米的收获工作,并将土地整理至待耕状态后交付受让方。 (4)标的四、标的五、标的八范围内正在进行土地平整作业,尚未完成,转出方须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流转标的范围内土地平整作业任务,并将土地平整完后以待耕状态后交付受让方。 18.此标的均不保障水**供给,一切服从当地安排。 19.标的可种植经济作物的若种植棉花,棉花种****农业农村局推广的棉花种子(须符合我乡土地规划及农业产业规划)且转出方不保证棉花相关补贴的发放,按当年相关政策进行申请。 20.此标的网络竞价阶梯为10元/亩/年。 21.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登记表所列示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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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须按照****(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最终受让方与****(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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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 | 2026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7 日 | ||||||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阿布都肉苏力﹒亚森(193****9315)
****联系电话:张萍(182****1323)
组合热丁(166****6960)
**地区农村综合****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