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蓄电池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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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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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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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转让方承诺其转让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转让的资产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履行完毕转让资产前置所需的所有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策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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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废旧蓄电池转让单价:7000元/吨,最终结算吨数以实际发生量称重为准。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依据转让方要求: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意向方应依据《标的目录》中的表的物规格型号进行报名、报价,《标的目录》与实物具有同等约束力。报名即视为意向方已完全知晓并接收处置的标的物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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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一批废旧蓄电池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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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70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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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700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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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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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天策土地房****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天策评报字[2026]第26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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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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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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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天策土地房****公司出具的黑天策评报字[2026]第2613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对转让标的的法律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交易所****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4、****交易所****公司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交易所****公司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交易所****公司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5、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了解标的情况,在公告期间所出现的任何标的现场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资质审核。 6、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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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97354XP 法定代表人:林岩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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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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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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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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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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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意向受让方需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向转让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意向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方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需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含:900-052-31;如果投标单位提供资质为收集或贮存的,则需要提供其委托利用、处置资质企业的有效协议(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委托协议原件,及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许可证若为第三方委托单位的,资质审查时应提供委托协议原件、及被委托方的运输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资质审查时,意向方需出具《无害化处置承诺书》(承诺需包含:本项目废旧蓄电池处置全流程依法合规等内容,加盖公章)。 4、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5、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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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交易所****公司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对一批本次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对一批废旧蓄电池进行现场拆解称重,称重后由交易双方须签署现场称重结果确认单,标的最终成交价款以交易双方确认的实际称重结果(吨)*竞价(报价)成交单价(元/吨)的方式计算。 4、本次转让受让方负责标的的现场管理、拆卸、运输、搬运、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6、受让方负责转让的标的的称重、运输、搬运等工作时须确保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负责转让的标的的称重、运输、搬 运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时限完成称重、运输、搬运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其他及相关事项以转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8、根据转让方要求: (1)需要处置数量预估约40.11吨,以现场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2)本项目涉及蓄电池为在线使用设备受让方需提供符合废铅酸蓄电池危废包装的专用容器,受让方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废铅蓄电池的现场分拣、分类清点、安全包装、及装车后拉运到指定地点称重后的二次合规装载及运输服务,受让方服务过程中无论发生何种类型的事件或意外,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项目涉及蓄电池为在线使用设备,意向方须承诺成交后严格按转让方通知的更换时间节点进场服务,不得以“备货完成”为由要求转让方提前拆卸;合同签订后转让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48小时内派车抵达指定更换地点,若受让方未在48小时内响应,受让方按2000元/日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3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 (4)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意向方应依据《处置清单》中的废蓄电池规格型号进行报价,该附件与实物具有同等约束力。报名即视为意向方已完全知晓并接收处置的废旧蓄电池现状; (5)受让方需配合转让方根据环保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转移数量、时间、去向等信息; (6)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要求,配合完成全环节手续衔接与实操落地,确保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工作全程合法、安全、可控,并在1年内向转让方提供该批次废铅蓄电池最终处置单位的完成处置的证明文件; (7)受让方拉运完毕后,需清理拉运现场,恢复原状,不得遗留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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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4、按照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意向受让方需要向转让方提供下列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意向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资质审查时,意向方需出具《无害化处置承诺书》(承诺需包含:本项目废旧蓄电池处置全流程依法合规等内容,加盖公章)。 5、具体报名流程: (1)意向受让方可在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期间先在系统中进行报名,此期间哈交所暂不开展报名审核工作。 (2)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0月23日9:00-11:30到**区**街1号进行材料审核,经转让方对上述要求全部审核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回传哈交所,哈交所依据该名单进行系统报名审核。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通过材料审核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标书代写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2、本项目总的竞价阶梯为70元/吨, 即增加一个竞价阶梯,转让底价由7000元/吨增长至7000+70=7070元/吨 增加一个竞价阶梯,转让底价由7000元/吨增长至7000+70*2=7140元/吨 …… 以此类推。 3、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视为了解并同意上述竞价规则,不可因竞价规则对本项目提出任何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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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2026-10-16 09:00 至 2026-10-23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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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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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84231.0元/标的 3、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交易所****公司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银行系统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用本企业(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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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7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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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26年10月26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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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束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总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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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
标的咨询 |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2026年10月23日9:00-11:30到**区**街1号,详询转让方。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139****776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庞女士,0451-****961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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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市**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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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