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华府21间店面招租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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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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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域华府21间店面招租公告

金域华府21间店面招租公告

现有金域华府21间店面招租,请有意承租者携带有效证件于2026年11月04日17:30分前到****报名(地址:**省**市**县浔中镇城后西路1号二单元202),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详见招租须知。

联系人:小张

电 话:187****5769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6年10月16日

金域华府21间店面招租须知

受****委托,同意由****组**域华府21间店面招租,并确定承租方。

竞价资格:

(1)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公告和《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竞价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资格,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视为竞价资格不合格。

二、竞价方式: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己缴交(本次招租标的物具体详见附件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竞价人的报价低于标底的均为无效报价;根据竞价人填写的《报价函》,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高报价相同者,则再次进行报价确认承租人,再次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上次报价。经3次报价仍难以确定承租人时,采用抽签形式确认承租人。

三、报名地点:****[地址:**省**市**县浔中镇城后西路1号二单元202]。

四、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04日下午17时30分。标书代写

五、其它事项

①报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每个标的物的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各标的竞价保证金请详见附件2),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投标标的(如:10幢197-50的竞价保证金)。②报名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每个标的物的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各标的竞价保证金请详见附件2),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投标标的(如:10幢197-50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人可以同时参与1个或多个标的物竞价,并按照所投数量分次缴交保证金。如无注明竞价保证金用途或者用现金汇入造成保证金无法归类或无法退回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1358 0101 0400 33635;

注:①携带转账凭证及上述证件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登记报名,****银行缴款人姓名一致方取得竞标资格,否则无权参加,逾期不予报名;②有交竞价保证金未到代理单位报名的视同放弃,不能取得竞价权;③竞价保证金汇达****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竞价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竞价权;④当某个标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或截止投标时间到达现场不足3人时,不进行投标,由招租人另行组织招租。标书代写

六、本次标的物:本次招租标的物具体详见附件2。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竞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考察其商业价值,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本次标的物租金须由竞价人对所投标的按月进行报价(即人民币 元/月)。

注:①按现有的场所及设施;②承租方经营所需的手续办理费用、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物业费、防疫、消防、安全设施的配置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承租方负责,****纯属场地租赁其他责任概不负责。

七、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中标者不能经营有污染项目。

八、租赁年限:5年。(按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如遇特殊情况,租赁年限可由承租人与招租人另行协商。)

九、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5时00分(竞价人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密封并由竞价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函,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注:已到开标现场并进行身份核验的,不得中途退出。标书代写

十、竞价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大楼七楼)

十一、招投标规则:单个标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及截止投标时间到达现场不足3人,不进行投标。投标者应按要求填写标书,未按要求写明标书及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标书均属无效。最高投标价低于标底价,则该标的为流标。出现以上情况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十二、特别约定:因租赁****商铺,****商铺仍在售,如租赁期间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买受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赁所有权益转移到买受人,相应租金也转交给买受人。

十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竞价人竞价资格将被取消

(1)未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

(2)未对《报价函》进行密封的;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价函》的;

(4)报价低于或等于公布的竞标底价的;

(5)提交的《报价函》未经竞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

十四、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应缴交中标金额3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转账至招租人指定账号。中标后,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还少补),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任何违约问题10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应在每月5日前向招租人缴交当月的租金,每逾期一天,按应缴租金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到当月15日仍未如数交清者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取消承租人的租赁权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缴承租人所欠租赁费及违约金,租赁的场所由招租人收回。

十六、承租人放弃成交权,将没收其全额竞价保证金,由招租人另行组织招标。承租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十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修缮费用以及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等)。本招租项目纯属房屋租赁,其他责任概不负责,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所租赁房屋。

十八、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成交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九、本投标公告未尽事项,另见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须知及《租赁合同》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招租人:****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159****1027

联系地址:**省**市**县龙浔镇瓷都大道273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187****5769

联系地址:**省**市**县浔中镇城后西路1号二单元202

****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1

报价函

项目名称:金域华府21间店面招租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投标报价(元/月)

小写金额: 元/月

竞价人(或授权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项目所注的“竞价人(或授权代理人)”是指到开标现场进行开标的法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标书代写

2、竞价人的报价必须大于等于各标的物的竞标底价,若低于底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3、竞价人在报价时以元为单位,保留0位小数。

4、字迹不清晰、涂改或未按以上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标。

附件2:

序号

标的物

建筑面积(㎡)

月租金(元)

竞价保证金(元)

备注

1

10幢197-50

38.81

1475

5000

2

10幢197-51

34.53

1347

5000

3

10幢197-52

37.69

1470

5000

4

9幢197-60

37.80

1512

5000

5

9幢197-61

59.13

2129

5000

6

9幢197-62

34.50

1346

5000

7

9幢197-63

37.65

1468

5000

8

8幢197-70

37.86

1514

5000

9

8幢197-71

37.80

1512

5000

10

8幢197-75

23.79

999

5000

11

8幢197-76

38.58

1659

5000

12

8幢197-77

38.58

1659

5000

13

8幢197-78

38.68

1586

5000

14

3幢197-79

38.51

1579

5000

15

3幢197-80

38.51

1617

5000

16

3幢197-81

42.06

1851

5000

17

3幢197-85

38.51

1540

5000

18

16幢368-3

40.70

1547

5000

19

16幢368-4

38.83

1476

5000

20

16幢368-5

38.83

1476

5000

21

16幢368-6

38.83

1476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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