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金苑新村12幢1单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市**区金苑新村12幢1单元加装电梯项目涉河涉堤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公司的初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区金苑新村12幢1单元加装电梯项目涉河涉堤的建设方案。项目位于**区金苑新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海潮河右岸管理范围内加装电梯。电梯尺寸2.2米×2米,高度19米,共三层,中心坐标(****2321.189,****581.9679),基础施工开挖尺寸长3.5米、宽2.8米、深2.5米。工程建设未涉及水域占用。
二、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备案,项目建设前需征得**市****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因施工需要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临时筑坝围堰、开挖堤坝、管道穿越堤坝、修建阻水便道便桥等设施,或者钻探、爆破、临时堆放物料等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包括作业时间、作业范围、河湖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的作业方案,事先报****批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建设,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期间应保证防汛通道安全通畅,工程弃土弃渣、泥浆垃圾等不得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河道采砂及外运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施工结束后需及时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设施,恢复河道原貌。电梯井基础开挖时应控制断面开挖尺寸,注意对河道现有挡墙的加固保护,施工结束后按不低于原标准对河岸进行修复,修复工程的质量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监督,修复完成后须经**市****公司验收通过。
三、工程涉河涉堤建设内容由****负责监管,并自觉接受各级河长的巡查指导。涉河涉堤建设内容和水域补偿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邀请****、**市水利****公司参加。验收未通过的,涉河涉堤建设内容不得投入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将验收有关资料报送至****。
四、本工程原则上应安排在非汛期(10月15日—次年4月15日)施工,确需在汛期施工的,你公司应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报****备案。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须承担工程范围内的防汛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配合做好水利工程的维护,并落实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
五、工程涉水建设方案若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安全及后续运维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自行负责,如该区域后续涉及水利工程规划或实施,你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并全力支持水利部门相关工作,自行负责组织实施电梯迁改事宜。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按有关规定取得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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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