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2747640 | 建设单位法人:刘伟 |
| 李小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成****开发区 |
| **省**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 |
| 丰谷132勘探评价井组(****)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21-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涪** ****社区 |
| 经度:104.562602 纬度: 31.3489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8 |
| 绵环审批〔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375 |
| 213.8 | 运营单位名称:****采气三厂 |
| 914********66368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7MA62MY520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7MA62MY520T | 竣工时间:2025-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80zMr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井场总占地面积9384m2,设置放喷池2座,分别位于井场外西南侧及东北侧,井场内部署5口井(丰谷132、丰谷132-1、丰谷132-2、丰谷132-3、丰谷132-4),均为勘探井,井深分别为6230m、6390m、6510m、6350m、6335m,目的层均为须家河组,一开、二开直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造斜段、三开段采用油基钻井液。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井场尺寸120m×60m+50m×6m,总占地面积9384m2,设置放喷池1座,位于井场外西南侧,钻井数量为****1口井,丰谷132-1井、丰谷132-2井、丰谷132-3井、丰谷132-4井暂未实施。****深4705m,目的层为下沙溪庙组,一开、二开直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造斜段、三开段采用油基钻井液。 |
| 本项目为勘探评价井组,其余4口井(丰谷132-1-2-3-4)需视****实钻地质成果及后续勘探部署安排再行实施,本期仅实施****1口,钻井数量暂未达到设计数量,与5口井配套的方井附属设施相应减少,故仅保留井场外西南侧放喷池1座(方井1个),可满足本期单井钻井及放喷作业需要。受区域地层展布及储层预测不确定性影响,实钻揭示的目的层埋深与环评预测深度存在偏差,经结合区域勘探成果及下沙溪庙组储层发育情况论证,为提高勘探成效,将完钻井深由设计的6230m优化调整为4705m,目的层相应由须家河组变更为下沙溪庙组,井深减少1525m(变化量约24%)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前工程、钻井作业工程(含压裂测试作业) | 实际建设情况:钻前工程、钻井作业工程(含压裂测试作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处置措施:钻前工程:生活污水利用农户已有的旱厕进行收集处置,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于洒水抑尘。钻井及压裂工程: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可回用部分回用于钻井或区块压裂液配置,不可回用部分****处理站预处理后回注或预处理后拉运至具备处理能力且环****处理厂处理;压裂返排液进入放喷池暂存,再全部泵入压裂液重叠罐,水质能达到回用要求的部分,则用密闭罐车运****基地暂存,用于区域内其他钻井配置压裂液,不外排;水质不能达到回用要求的部分,用密闭罐****处理站预处理后交回注站回注或预处理后拉运至具备处理能力且环****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经罐车****处理厂处理。 (2)废气处置措施:钻前工程:施工扬尘采取湿法作业,定期洒水抑尘。钻井及压裂工程:柴油发电机以轻质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测试放喷时间一般约2~4h,属短期排放,将随测试放喷的结束而消失。 (3)声环境保护措施:作业前先发布公告,并告知高噪声作业时间,通过与居民协商,取得居民谅解,避免噪声扰民环保投诉。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钻前工程:生活垃圾经周边已有设施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钻井及压裂工程: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等经脱水后收集暂存于岩屑堆放区,定期外运**化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回收站进行处理;油基岩屑、油基泥浆暂存于油基岩屑堆放区内(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由废油桶收集,用于其它井站配置油基泥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井场周围修临时排水沟;待回填土石方集中堆存,并采取拦挡、排水措施,采取防雨布临时遮挡措施;对井场建设占用的耕地进行经济补偿当地农户;表土堆放区修建可靠的堡坎、排水沟等水保措施;禁砍伐野外植被;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临时占地应清理建构筑物,翻耕覆土,进行复垦。 (6)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重点防渗:油罐区、发电机房(机房系统)、泥浆循环系统及不落地区域(含油基岩屑堆放区)、放喷池、方井及钻井基础区域、重叠液罐区、泥浆储备罐区、隔油池、集污坑、危废贮存点、钻井及压裂材料堆放区; 一般防渗区:排水沟、井场其他区域。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处置措施:钻前工程:无生活污水产生,钻前工程施工废水用于洒水降尘。钻井及压裂工程: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满足回用要求的进行回用,不满足回用要求的(57.91t)采用密闭罐****处理站预处理后回注;设置了压裂液重叠罐储存压裂返排液,压裂返排液水质能达到回用要求的(3501.8m3)用密闭罐车运至高庙33-23HF井等井进行重复利用;部分水质不能达到回用要求的(27.6m3)用密闭罐****处理站预处理后回注;其余水(11028.39m3)用密闭罐车运至**省****公司预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井场生活区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配浆。 (2)废气处置措施:钻前工程:采用了湿法作业,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施工期无环保投诉情况。钻井及压裂工程:采用网电,施工期无环保投诉情况;修建了放喷池,放喷废气燃烧排放,施工期无环保投诉情况。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泥浆泵等设置隔声、吸声棚;施工期无噪声扰民投诉情况。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钻井及压裂工程:水基钻井固废最终产生量857.48t,经收集固化预处理后,其中562.54t外运至****公司,294.94t外运至****公司进行**化利用;压裂作业返排砂产生量102.93t,经固化处理后,运至**钻井固废综合利用站进行**化利用;废包装材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交厂家回收;油基钻井固废最终产生量938.68t,其中475.09t交由中石化****公司****公司,463.59t交由******公司进行**化处置;废润滑油经收集后回用,无其他危险废物产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已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进行了剥离并在临时堆场集中暂存,暂未复垦,待后续工程完工后复垦;堆场上有植被生长,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井场四周修建了排水沟。 (6)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重点防渗:油罐区、发电机房(机房系统)、泥浆循环系统及不落地区域(含油基岩屑堆放区)、放喷池、方井及钻井基础区域、重叠液罐区、泥浆储备罐区、隔油池、集污坑、危废贮存点、钻井及压裂材料堆放区进行了重点防渗;排水沟、井场其他区域进行了一般防渗。 |
| 压裂返排液不能达到回用要求的****处理站预处理后回注,剩余水由**省****公司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由通过罐车****处理厂处理改为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配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回收站进行处理改为由施工单位收集后交厂家回收;新增压裂作业返排砂交**钻井固废综合利用站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沉淀池、环保厕所、排水沟、各类废水收集罐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施工期设置了沉淀池、环保厕所、排水沟、各类废水收集罐。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回用于钻井或区块压裂液配置,不可回用部分(57.91t)****处理站预处理后回注;压裂返排液水质能达到回用要求的(3501.8m3)用密闭罐车运至高庙33-23HF井等井进行重复利用;部分水质不能达到回用要求的(27.6m3)用密闭罐****处理站预处理后回注;剩余水(11028.39m3)用密闭罐车运至**省****公司预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井场生活区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配浆。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均不外排,对当地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 / |
| 1 | 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测试放喷天然气经放喷池点火燃烧 | 施工期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场地扬尘排放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表1限值 | 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测试放喷天然气经放喷池点火燃烧 | / |
| 1 | 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泥浆泵等设置隔声、吸声棚;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测试放喷池通过修建管线引至放喷池,放喷池三面设置挡墙减轻噪声影响等。 |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因本项目钻前、钻井及试气工程均发生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此时《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还未实施 | 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夜间未施工;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泥浆泵等设置隔声、吸声棚;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测试放喷池通过修建管线引至放喷池,放喷池三面设置挡墙减轻噪声影响等。 | / |
| 1 | 对井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油罐区、发电机房(机房系统)、泥浆循环系统及不落地区域(含油基岩屑堆放区)、放喷池、方井及钻井基础区域、重叠液罐区、泥浆储备罐区、隔油池、集污坑、危废贮存点、钻井及压裂材料堆放区; 一般防渗区:排水沟、井场其他区域。 | 已对井场进行了分区防渗,油罐区、发电机房(机房系统)、泥浆循环系统及不落地区域(含油基岩屑堆放区)、放喷池、方井及钻井基础区域、重叠液罐区、泥浆储备罐区、隔油池、集污坑、危废贮存点、钻井及压裂材料堆放区进行了重点防渗;排水沟、井场其他区域进行了一般防渗。 |
| 1 | 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等经脱水后收集暂存于岩屑堆放区,定期外运**化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回收站进行处理;油基岩屑、油基泥浆暂存于油基岩屑堆放区内(采取“六防”措施),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由废油桶收集,用于其它井站配置油基泥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水基钻井固废最终产生量857.48t,经不落地预处理后,其中562.54t外运至****公司,294.94t外运至****公司进行**化利用。压裂作业返排砂产生量102.93t,经固化处理后,运至**钻井固废综合利用站进行**化利用。油基钻井固废最终产生量938.68t,其中475.09t交由中石化****公司****公司,463.59t交由******公司进行**化处置。废润滑油经收集后回用。废包装材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交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 1 | 青苗赔偿、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 | 项目采取了经济补偿措施,已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进行了剥离并在临时堆场集中暂存,暂未复垦,待后续工程完工后复垦;堆场上有植被生长,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井场四周修建了排水沟。项目钻井井场、放喷池等临时占地暂未恢复,根据后期计划安排实施恢复。 |
| 1 | 按照钻井、压裂行业规范要求落实工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风险导则应急预案编制提纲,并结合行业应急预案体系规范要求完善《井喷及井喷失控应急预案》、《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并按行业要求统一配备应急物资和指定逃生路线等;施工单****政府,对井口周边500m的居民进行安全告知,内容应有危害程度、防范应急救护措施。 | 已按规范要求落实工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钻井过程中加强井漏防范措施,并对井口周边500m的居民进行安全告知,内容涉及了危害程度、防范应急救护措施,钻井进入气层前和测试放喷对居民的临时疏散,已按要求设置钻井风险监控、报警措施。已编制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在绵****人民政府进行了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青苗补偿、临时占地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采取了经济补偿措施,已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进行了剥离并在临时堆场集中暂存,暂未复垦,待后续工程完工后复垦;堆场上有植被生长,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井场四周修建了排水沟。项目钻井井场、放喷池等临时占地暂未恢复,根据后期计划安排实施恢复。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