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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16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改造及处置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张浦镇振新东路226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511.5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林元 |
| 联系人 | 陈建清 | 联系电话 | 130****5491/139****5905 |
| 项目投资(万元) | 35 | 环保投资(万元) | 3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1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原烘干炉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烟度)经管道接入100米炉窑高温焚烧,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FQ-060275),解决了空气污染问题。考虑到100米窑炉实际运行情况,为保证烘干炉废气得到有效处理,本此新增管道将原烘干炉废气同步接入60米窑炉焚烧处理。当100米和60米窑不运行时,原烘干炉废气通过备用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本项目改造完成后,当2座高温炉窑正常运行时,2座烘干炉产生的废气接入100米窑和60米窑进行焚烧处理,通过2个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FQ-060276、FQ-060275)。当100米和60米窑不运行时,启用备用的废气治理设备设施(干式过滤 SDG 吸附 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完,通过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 建设规模:现烘干炉排气筒编号****、FQ-060278和60米、100米隧道窑排气筒编号FQ-060276、FQ-060275合并,分别用气动阀按需管控,经2个20米排气筒直排至高空。处理工艺:废气收集风管、降温冷却塔、干式过滤器(风量:3000m3/h,风速≤0.5m/s) SDG酸性吸附(风速:0.5m/s)、一级活性炭箱(风速:0.5m/s)、二级活性炭箱(风速:0.5m/s)、变频引风机、接原15米烟囱(烘干炉排气筒编号****)。因各种原因全停炉的情况下,才启用此烘房废气治理设备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烘干炉所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烟度)采取通过管道(据实际情况分别引入)引入2座高温窑炉焚烧措施后通过2个20米排气筒编号FQ-060276、FQ-060275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烘干炉所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烟度)采取当100米和60米窑炉不运行时,启用备用的废气治理设备设施(干式过滤 SDG 吸附 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编号****排放至高空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该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废填料。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39-49);废填料(危废代码:900-041-49),废活性炭,废填料均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妥善处置。 | ||
| 承诺:**** 陈林元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林元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15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