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处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招标人: ****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2.1.1项目地点:**市两江新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
2.1.2项目规模:预计飞灰螯合固化物重量约11000吨(重量不作承诺,以实际产生为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项目概况:本次为招****发电厂飞灰固化物填埋处置服务进行采购,由投标人提供经招标人同****填埋场对电厂预处理后经浸出毒性检测合格且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第6.3条中相关要求/****填埋场入场标准的飞灰螯合固化物进行分区填埋处置,投标人在分区填埋处置过程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市相关环保法规。
2.1.4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提供合乎招标人飞灰螯合****填埋场,同****填埋场的飞灰螯合固化物进行到场接收和填埋处置(符合国家及相关法规要求),投标报价按接收数量报处理单价(元/吨)。
2.1.5服务内容:
(1)投标人负责根据飞灰螯合固化物特性制定处置方案,将需处置的飞灰螯合固化物危险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2)投标人负责按照环保要求对飞灰螯合固化物进行安全处置,确保招标人委托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螯合固化物不外流。
(3)投标人负责进入处置场地的飞灰螯合固化物运输车辆指挥、调度,并根据招标人运输情况,及时组织调整现场机具、人员、物资等,保证招标人运输到场的飞灰螯合固化物能及时卸至相应处置点。
(4)投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共同负责完成五联单及国家和**市环保法规要求的相关环节手续,****环境局飞灰螯合固化物准入审批工作,不能完成该项工作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5)投标人负责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并配合招标人每年将处置情况提交环保部门备案。
(6)办理合同结算手续。
2.2 时间要求:2026年11月12日-2027年12月18日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类别HW18,危险废物代码772-002-18处置资质(豁免许可);
(3)投标人须为“**市巴渝治废管理信息系统”中可查询到的有效市场主体。联单流程必须满足危废精细化管理要求。
3.1.2 投标人还应具有其他相应的能力,如业绩、人员、资金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中心注册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网“****中心”栏目中“****中心注册”“CA互认与办理”。若投标人未****中心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2026年10月21日23时59分(**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5日10时30分(**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标服务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
|
| 地址: |
**市两江新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 |
| 联系人: |
司老师 |
| 电话: |
023-****7607 |
| 平台服务单位: |
****交易所****公司 |
| 地址: |
**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广场B9、B10栋 |
| 联系人: |
华老师 |
| 电话: |
023—****7002 |
| 技术支持: |
023-****3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