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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区韩江流域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省**市**区韩江流域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施**省**市**区韩江流域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6〕43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韩江流域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增强森林碳汇能力、控制碳排放、做好韩江流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助力“汀江-韩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项目实施,同意**省**市**区韩江流域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区域内。
项目以修复建设为核心,针对**区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等区域,采取人工造林、补植修复等修复措施,提升**区森林质量。建设总规模包括:人工造林(更新)3518亩,补植修复4222亩,采伐修复7393亩,中龄林抚育15712亩,总面积30845亩。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774.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151.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6.08万元,预备费用227.37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缺额部分由区财政统筹。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
六、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9-445103-04-01-992416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八、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九、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府规〔2025〕9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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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估算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