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1 次
各投标人:
现就“****2026年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和澄清,具体如下:
1、问: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催化剂装卸作业、塔内件拆装、以及项目实施所需更换的各类辅材等全部相关工作。我司综合人工、辅材、其他配套费用完成成本核算后,发现本项目控制单价低于我司实际执行成本,按该价格实施将无法覆盖项目全部投入。特此向贵司提请核实,盼贵司尽快给予回复,以便我司后续开展投标相关工作。
答复:本项目控制单价修改为 155000 元/m3(含13%税),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催化剂数量为氧化态73.5m3,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催化剂装卸作业、塔内件拆装、以及项目实施所需更换的各类辅材、瓷球等全部相关工作。
瓷球8mm的需要 6 m3、25mm(1")的需要 3.6 m3。
瓷球性能保证
1.瓷球为惰性氧化铝瓷球,AlO≥70%,FeO≤0.8%;吸水率≤3%,耐酸度≥98%,耐碱度≥90%,热震性能满足反应器温度波动工况(200~270℃)。
2.在正常工况条件下:瓷球使用寿命保证 3 年。
3.在正常工况条件下并在瓷球使用寿命期间:保证瓷球不粉化、不大量破碎。
4.瓷球自投用至寿命终结期间,不得因瓷球破碎粉化造成过滤器床层压差异常明显上涨。
5.物理性质
比重:2.4
硬度:8
张力:45N/mm2
压碎强度:400N/mm2
最大使用温度:1000℃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总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5918
招标方:****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