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绩效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二、预算金额:90000元
三、医院采购编号:****
四、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需求 |
服务 |
|||
| 1 |
绩效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详见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市西**宣武门外大街26、28、30号2幢28号四层B409
六、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6年9月8日 |
||||||
| 论证地点 |
****严谨楼 |
||||||
| 论证意见 |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2、****是医院绩效管理系统的供应商,目前只有****拥有该系统的源代码,****公司****公司进行软件的升级、维护等相关服务。因此为加强系统安全性、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公司****医院绩效管理系统的维保服务以及相应的开发能力。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承担。 |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备注 |
|||
| 黄辉 |
****医院 |
工程师 |
|||||
| 曾建红 |
****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
| 满益永 |
****医院 |
工程师 |
|||||
七、公示期限:
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八、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鹤**榆市路225号
联系人:陈革良 电话:0745-****878
监督部门联系人:监察室 联系电话:0745-****513
****招标采购部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