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滴灌带及地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180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10-16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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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滴灌带及地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滴灌带及地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位****制品厂以北,项目区南侧紧****制品厂、东侧约180m为S324线、西侧约45m为耕地、北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E87°40′28.451″ N47°2′6.707″。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造粒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496.74m2,内设造粒生产线2条;建设滴灌带、水带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496.74m2,内设滴灌带生产线15条,水带生产线5条;地膜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495.57m2,内设地膜生产线6条。储运工程为**半封闭原料堆棚1座,占地面积200m2;成品仓库1座,建筑面积495.57m2。辅助工程为建设办公生活区1处,建筑面积332.30m2,****办公室和宿舍;建设沉淀池3座,总容积为132m3,每座沉淀池容积约为44m3;建设**池1座,容积约为44m3;生产车间内设置冷却循环水槽,厂区建设一座冷却循环水池,容积50m3。供电、供水均由阔克阿尕什乡市政现有设施接入,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生活区供暖采用电采暖。1座沉泥堆棚,占地面积30m2、10m2废贮存点1处、厂区绿化面积758.0m2。施工队为当地招聘,项目区不设食宿,设置临时性环保厕所。项目建成后年造粒5000t、年产滴灌带约5000t、地膜5000t、水带3000t等。
项目总占地面积7587.08m2,总建筑面积4547.23m2,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26%。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滴灌带及地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价结论、****委员会核发的《**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60********543****0032)、******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32026YG****649****环境局****分局《关于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的函》(福环函〔2026〕399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相关规划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项目区主次干道边界应设置高度2.5~3.0m连续、密闭围挡。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基础开挖等易起尘作业。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装卸高度,并限载、限高、限速,运输过程对物料进行遮盖,同时加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管理与维护。运营期生产设备均为密闭设备且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上料工序全部采用真空吸料方式。废旧滴灌带造粒车间、滴灌带生产车间顶部均安装换气扇,破碎机自带封闭喷淋装置处理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操作工人自我防护,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口罩、眼镜等)。本项目造粒熔融工段、滴灌带水带地膜挤出工段采用密闭式生产设备,每台设备上方设置负压密闭式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100mg/m3)要求,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区不设食宿,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性环保厕所,定期委****处理厂处理。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清洗废水、破碎喷淋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冷却水排入防渗冷却循环水池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一个生产季结束后,生产废水用于厂区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贮存点,地面和墙裙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执行。一般防渗区为污水管线、管沟,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执行。同时做好污水管道防渗处理,杜绝污水渗漏,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衔接良好,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简单防渗区为项目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原料堆场。采用水泥硬化进行简单防渗。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8:00)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优化运输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途径敏感区域时禁止随意鸣笛,同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标准。运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设备进行半地下布置或者布置在专用泵房内,严禁露天放置。泵的进出口接管采用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减少噪声传递;泵机组采用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泵机组和电机处可设隔声罩。风机进、出风口加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采用基础减振、管道选用弹性软连接,严把风机质量关,提高风机安装精度,减少风机的机械噪声。对鼓风机房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窗或双层隔声窗,使用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的运营维护,确保各类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加大车间周围和厂界处绿化建设,隔音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可再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运营期沉淀池污泥自然干化****填埋场填埋处理。废过滤网片厂区设立专用收集桶进行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送至造粒工段重新造粒回用。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由专用的容器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 2025-2012)等有关规定。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生产场地设置明显警示牌并配备灭火器材等,并设防火通道,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备案。配全配齐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同时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VOCs 7.092t/a。
五、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