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914********76036XT | **** | 下浮率 | 1.8 % |
**省**县**镇大草原景区风光一体新能源路灯亮化试点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省**县**镇大草原景区风光一体新能源路灯亮化试点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于2026年10月16日在******公司开标会议室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下浮率(%):下浮1.8% |
| 工 期:12个月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周飞杰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 注册(编号)证号:湘143********1178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衡立****公司 |
| 投标下浮率(%):下浮1.8% |
| 工 期:12个月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罗坤灿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注册(编号)证号:贵252********3741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投标下浮率(%):下浮1.5% |
| 工 期:12个月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王浩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注册(编号)证号:贵252********00253 |
中标结果公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9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公司(电话:183****0585)投诉。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人:****
日 期: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