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推进终端**统筹,加强国产与进口**优化联动,提升市场保供韧性,********公司)拟定于2026年10月20日,在********交易中心)开展“易联保”液化天然气竞拍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供气与提气等整体安排,详见2026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集团“易联保”液化天然气竞拍试点交易的预公告(2026年第547号)》(以下简称《预公告》);本次交易相关要求,以本公告及交易系统挂单详情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参与本场次交易的交易会员(以下简称参与方),须符合《预公告》及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准入条件,即(1)参与方须为2025年至2026年期****集团****公司****集团)有购销**的客户或国内**商;(2)参与方供****集团**;供气区域涉及**地区的,**不得为****接收站的**以及****公司出产的LNG**;****中心液化天然气交易会员资质及相应交易权限。
二、交易时间及场次信息
(一)交易时间:2026年10月20日。
(二)场次信息如下:
| 场次 |
交易时间 |
交收地点(卸货地) |
竞拍量(吨) |
最小交易量(吨) |
最小交易单位(吨) |
折价运费 |
| 1 |
2026年10月20日10:30-10:50 |
**新能源**站 |
200 |
100 |
1 |
114.4 |
| 2 |
2026年10月20日10:30-10:50 |
**新能源南星站 |
120 |
80 |
1 |
99 |
| 3 |
2026年10月20日10:40-11:00 |
**新能**加气站 |
300 |
200 |
1 |
145.2 |
| 4 |
2026年10月20日10:40-11:00 |
**新能源江人加气站 |
200 |
100 |
1 |
170.28 |
| 5 |
2026年10月20日10:50-11:10 |
**新能源**加气站 |
160 |
80 |
1 |
198 |
| 6 |
2026年10月20日10:50-11:10 |
**新能源中乐站 |
150 |
100 |
1 |
154 |
| 7 |
2026年10月20日11:00-11:20 |
**新能源观音山站 |
100 |
60 |
1 |
235.79 |
| 8 |
2026年10月20日11:00-11:20 |
**新能源湛广站 |
100 |
60 |
1 |
288.35 |
| 9 |
2026年10月20日11:10-11:30 |
**能源锡场加气站 |
500 |
100 |
1 |
89.88 |
| 10 |
2026年10月20日11:10-11:30 |
宝月加气油站 |
880 |
860 |
1 |
118.80 |
| 11 |
2026年10月20日11:20-11:40 |
宝龙加气油站 |
440 |
420 |
1 |
118.80 |
| 12 |
2026年10月20日11:20-11:40 |
**港区 |
410 |
390 |
1 |
118.80 |
折价运费为参与方提气价格的扣减项,具体计算方式见本公告第三条第五款提气价格。
(三)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价格类型为商品价(固定价,含税),以各场次实际竞价结果为准。最小变动价位5元/吨。
(四)本次交易不采用倒计时。
(五)各场次供气起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挂单详情为准。其他交易信息以及电子合同文本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若上述参数与交易系统挂单详情不一致,以交易系统挂单详情为准。操作路径为:我是卖家-竞拍响应-场次查询。
三、供提气说明
(一)交易达成后,参与方应当按照《预公告》、本公告及电子合同的约定,在供气期间将液化天然气交付至对应场次载明的交收地点。
****公司按照与本场次成交价格相同的价格,以参与方实际供气总量为基准等量向参与方供应置换**;参与方提气地点为【****接收站、国家管网**迭福接收站、国家管网粤东接收站】。
(三)参与方提取的置换****公司销售范围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具体销售范围为**区域。
(四****公司供气期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含30日),具体供气起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挂单详情为准),原则上均匀供气,日供气量可在日均交易气量的基础上浮动±10%,日均交易气量计算方式为:日均交易气量=交易气量÷供气期间自然日天数;供气总量执行偏差率为±10%,即交易气量×90%≤参与方实际供气量≤交易气量×110%,不足一车且超过10吨的按一车补足。
****公司提气期间(2026年12月16日至2027年1月25日,共41天),原则上均匀提气,日提气量可在参与方供气总量日均的基础上浮动±10%,参与方实际供气总量日均气量计算方式为:日均气量=参与方实际供气总量÷提气期间自然日天数;不足一车且超过10吨的按一车补足。参与方如需**提气周期,****公司同意,可不迟于2027年3月31日完成提气。
(五)提气价格:参与方提气价格,按照对应场次成交价格扣除该交收地点对应的折价运费计算,即:提气价格=成交价格-折价运费。具体折价运费及交收地点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
(六)结算与开票:本次交易供气、提气两个环节均构成独立销售行为,双方应就各自销售行为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结算价格确认收入并依法申报纳税;具体开票与税务处理按电子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提气计划及货款支付等其他安排,按照《预公告》、本公告及电子合同执行。
(八)本次交易未尽事宜,包括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按照电子合同约定执行。
四、报名要求
(一)有意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会员,请填写《“易联保”液化天然气竞拍交易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10月18日中午12时前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chinacqpgx.com****中心邮箱)及zhaozhj17@cnooc.****.cn****公司邮箱)。
****公司审核确认准入后,****中心通知参与方,并向参与方发送本次交易电子合同文本(拟稿),供参与方提前熟悉交易条款。
(三)前述发送的电子合同文本仅供参与方提前熟悉交易条款使用。参与方应当对该文本及其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提供、转发或用于本次交易以外的用途;最终交易内容及合同文本,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
五、质量要求
本次交易标的液化天然气质量,除应符合国家二类天然气标准外,还应符合LNG加气站车辆加注气质标准,国标:GB/T 38753-2020《液化天然气》。
六、其他说明
(一)参与方存在未按计划供气或提气、未按约支付气款等违约情形的,****交易中心来函说明违约情况的,参与方交易保证金不予解冻;参与方存在违约情形的,****公司****中心来函确认违约事实后,****中心从参与方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扣****交易中心****公司。
(二)本次交易发布的交易公告、《预公告》与生成的电子合同,共同构成本次交易的完整的合同内容。
(三)参与交易前,****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预公告》、交易公告及电子合同,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请参与交易的会员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理性报价。
七、联系方式
****公司:
联系人:谢伟杰,联系电话0755-****4604;
联系人:林立达,联系电话0755-****4636;
联系人:赵振杰,联系电话135****6671。
****中心 市场发展一部:
联系人:汤子灏,联系电话:166****1004;
联系人:聂子覃,联系电话:136****2609。
附件:《****公司“易联保”液化天然气竞拍交易报名表》
****集团****公司
****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