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港航运枢纽配套物流体****中心)建设项目
投标有效期第二次**的通知
各投标人:
****受****的委托,代理湘西港航运枢纽配套物流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为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时间),原投标有效期2026年10月17日届满,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的质疑投诉,现投诉已处理完毕并于2026年10月13日恢复中标候选人公示,现投标有效期即将到期,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后续工作,关于投标有效期**事项通知如下:标书代写
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6日止。
请各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7日(**时间)前回复是否同意**投标有效期。
1、如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的有效期,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如拒绝**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鉴于本次已是第二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滞留及投标人员锁定时间过长,为避免纠纷,方便工作,请接受本次投标有效期再次**的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7日前将确认书发送至邮箱:****@qq.com。回复的格式详见附件,如未按期回复至邮箱则视为不同意**投标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6日。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地址:****社区深水码头后(湘西港办公区1栋)
联系人:滕刚祥
电话:176****16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社区迎宾西路富兴嘉城2栋703室
联系人:周**、李克、张志斌
电话:173****8217
监督部门:**省******建设局
地址:**县武溪镇**路125号
电话:0743-****305
附件
湘西港航运枢纽配套物流体****中心)建设项目
投标有效期**的回复函
致:****
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不同意)“湘西港航运枢纽配套物流体****中心)建设项目”将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6日止的要求,并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