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代理机构)受****(征集人)委托,拟对生产大宗物资供应商征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征集项目名称:生产大宗物资供应商征集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概况及入选数量:
| 标段 |
征集范围 |
入围供应商家数(家) |
| 1标段 |
硫磺类供应商 |
8 |
| 2标段 |
磷酸类供应商 |
6 |
| 注:供应商可对多个标段进行应征并入选,或只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应征。单一标段通过初步审查的应征家数超过入围供应商家数时,****委员会评审,按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供应商入选供应商库。若单一标段应征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家数的,则通过初步审查的应征人均可入选供应商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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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应征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要求相适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征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应征期间,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公布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应征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标书代写
(1)重大违法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行为;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应征报价资格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其他禁止情形:无
5.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要求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应征。
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应征。
1.获取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18时00分前(**时间)
2.地点: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征集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征集文件的,应征无效。
4.费用:征集文件费人民币300元/家/标段,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家。
5.注册、登录与缴费:
①注册:打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com/),进入门户首页点击“用户注册”,依照业务指南→操作指引→“新用户如何注册-操作视频、供应商操作手册”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②登录:访问https://www.****.com/,在门户首页点击“供应商登录”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③费用缴纳及文件获取:登录后,在系统左侧“我的项目”找到参与项目列表,点击“进入项目”。
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支付系统服务费”,选择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确认信息后,再点“支付”生成二维码,用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扫码支付。
征集文件费缴纳:点击“购买”,按系统服务费缴纳方式操作。
④下载文件:征集文件费缴清后,点击“下载”,按提示获取文件,未付服务费或文件费无法下载。
⑤操作手册获取网址:https://www.****.com/front/content/14575
新用户如何注册-操作视频网址:https://www.****.com/front/content/14440
⑥平台服务热线0771-****051、****031;技术服务热线0771-****053。
四、应征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应征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应征保证金,金额:¥4000.00元/家/标段(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应征保证金应足额缴纳,否则按应征无效处理。)
五、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前(**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应征文件密封提交到**市**区枫林路18****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二楼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安排)。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征集人、征集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持相关证件(法定代表参会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参会时,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若未携带以上材料,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标书代写
5.应征人可以选择现场递交应征文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送达时外包封上必须写明【生产大宗物资供应商征集项目 应征文件在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应征文件被提前拆封的任何责任)。邮寄地址:**市**区枫林路18****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接收人:周工;联系电话:0771-****862。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应征文件的,截止接收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请应征人充分考虑邮件送达时间,逾期到达的应征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邮寄应征文件的应征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标书代写
即本项目应征人无论选择现场递交还是邮寄递交,均予以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招标网(http://www.****.cn/)。
八、联系事项
征集人地址:**市**区**路135号农垦大厦9楼
征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强,0771-****367
2.征集代理机构名称:****
征集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枫林路18****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
征集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珺,077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