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01928.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东于镇东高白,**贾兆村、东高白村空地,南至东高白村空地,西至东高白村空地,北至西一支渠。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1928.0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6BA0055 | |||
| 起始价: | 4903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12月02日 | ||||
| 备注: 主要控制指标:固投标准:≥200万元/亩;2.税收标准≥24万元/亩;3.能耗标准:单位能耗产值控制性指标≤1.68tce/万元;4.环境标准:(1)氮氧化合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5.87;(2)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KG/万元):≤1.59;(3)危险废物处理率≥100%;(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详见清开规函[2026]02号)。 | |||||||
| 宗地编号: | QX(2026)7号 | 宗地总面积: | 3715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清源镇柴家寨村,****东路,南至开南路,西至已储备地块北至开中路。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37154.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6BA0012 | |||
| 起始价: | 1843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12月02日 | ||||
| 备注: 主要控制指标:固投标准:≥200万元/亩;2.税收标准≥24万元/亩;3.能耗标准:单位能耗产值控制性指标≤1.68tce/万元;4.环境标准:(1)氮氧化合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5.87;(2)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KG/万元):≤1.59;(3)危险废物处理率≥100%;(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详见清开规函[2026]08号)。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17日 至 2026年11月30日 到 ****407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17日 至 2026年11月30日 到 ****407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2月01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2层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11月16日 08时00分 至 2026年12月02日 10时00分;
QX(2026)7号 号地块:2026年11月16日 08时00分 至 2026年12月02日 10时1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要求在一年内开工建设,在三年内竣工。 2、在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顶出让金。 3、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时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耕地开垦费、契税等均由竞得人依照有关规定另行自行交纳。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上述用地详细规划条件见****出具的规划条件函。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文源路东段48号
联 系 人:武志峰 郭永华 郭媛
联系电话:****67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省**县支行
开户账号:0416 0201 0400 270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