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2438.43平方米 |
| 挂牌价:30.6863万元/年 | 保证金:3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酒店1-4楼部分建筑物7年租赁权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2438.43平方米 | 房屋结构:框架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1-4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运输局 |
| 出租时长:7.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闲置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0月15T日 至 2026年10月16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市**区 | ||
| 联系人:周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152****8525 |
一、拍卖标的瑕疵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为首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为7年。
2、请意向竞买人联系拍卖人了解拍卖标的瑕疵情况,本次拍卖标的具体详见《评估报告》《**省国有资产网上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拍卖文件,相关资料仅作参考依据。
3、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会前,接委托人通知,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的情形,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向竞买人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以及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4、拍卖标的不按现状进行拍卖,原有承租企业的设施设备按移交清单拆除后进行交付。委托人与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
5、竞买人在办理CA证书和网上报名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本次拍卖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标的展示期间实地查看标的,详细调查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情况及是否存在瑕疵,充分阅读了解标的相关资料,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有权向拍卖人和委托人进行咨询。必要时,竞买人可自行聘请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鉴定评估。拍卖人针对拍卖标的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相关票据所载明的文字和数据),以及用任何方式(包括拍卖资料、新闻媒体等)所作的说明介绍、评价,均只作竞价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和交易机构无关,委托人、拍卖人和交易机构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电子标服务
6、完成竞买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权属、范围、外观、质量瑕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7、未咨询或未了解查勘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拍卖标的情况,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有关瑕疵作为竞买报价因素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签署成交资料
1、本次拍卖方式采用网络拍卖,买受人(承租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最高应价(出价)为拍卖成交价,拍卖成交结果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进行结果公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依法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后 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拍卖费用的缴款凭证与委托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三、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装修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标的首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的要求汇入指定的收款账户。
2、履约保证金(押三):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的要求汇入指定的收款账户。
3、拍卖佣金: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按拍卖成交总额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4、交易服务费: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交易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装修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需提供50万元的装修保证金或装修保函,保证对该场地进行装修,装修完成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6、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则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四、违约责任
因买受人的违约行为(不符合参拍条件,拒签拍卖成交相关文件、拒付拍卖相关费用或逾期签署、支付,拒绝、延迟移交等)而导致本次拍卖活动无法完成,委托人、拍卖人可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或撤销拍卖成交结果,《成交确认书》自动解除,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追究违约者的违约责任。
1、本场拍卖会的拍品及拍品信息均由委托人提供。委托人承诺拍品权属清晰,对其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2、竞买人须按要求办理CA证书并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完成网上竞买登记手续。
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督促原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清运全部自有设备设施,并将清空后的场地交付买受人。设备拆除、清运产生一切费用与买受人无关。
4、买受人缴清所有价款,并与委托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才能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拍卖人不承担非拍卖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不能交付、延迟交付等连带责任。
5、租赁物(包括与之配套的水、电、气、原消防手续以及设施设备等)在委托人清场后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接受交付即视为对租赁物情况的认可。委托人不负责移交后的水、电、气、立户费用,以及场地消防报建及消防整改、维修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批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分租,不得改变使用用途和结构。买受人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分租及改变用途和结构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收回场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若原承租企业签订原《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时缴纳有履约保证金(或租赁押金)的,由委托人负责结算。
8、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调查了解清楚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拍卖成交后,租赁始止日期、经营业态、租金支付方式和金额、租赁物用途等具体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在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时予以确定。
该场地经营范围为餐饮或休闲服务行业,不得超范围经营使用,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策文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用于非法经营,不得经营影响周边环境卫生、污染大、扰民或违法的项目。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30.6863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1.0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所交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买受人按拍卖文件的规定要求缴清全部款项(包括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并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且征得委托人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交易中心提交退款资料将其所交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2、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买受人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到期后由委托人按照《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返还(出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酒店1-4楼部分建筑物7年租赁权 | 房屋户型:/;租赁期限:7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438.43平方米 | 市本级 | 30.6863万元/年 | 30万元 | 1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6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市**区)进行展示。
四、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六、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止。
七、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八、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152****8525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6-****383
****
2026年09月30日
1、竞买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核准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和文件有限制的除外)。
2、本次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竞价申请时,必须将有效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附件上传至交易系统。
4、竞买人在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资金及相关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竞买人提交虚假资料或造假、不符合参拍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且对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
5、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参拍要求。如拍卖成交后的后置审查中,发现买受人不符合参拍要求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结果作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