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西部片区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泵站扩建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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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修改评审节点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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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市**西部片区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泵站扩建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答疑纪要 |
| 内容 | **市**西部片区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泵站扩建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题描述1:(1)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业绩第1条“投标人类似业绩(3分)”条款:原条款仅认可投标人自身5****泵站项目业绩,直接剥夺代理商依托所投产品制造商同类业绩参与公平打分的权利。该设置与本次设备采购项目的核心需求严重脱节,本质上是将“代理商自身过往承接项目数量”等同于“所供设备的产品实力”,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属于以非必要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典型违规情形。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请求贵方将该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自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泵站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满分3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问题描述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业绩第2条“稳定运行情况(3分)”条款:原条款仅以投标人自身承接项目的稳定运行时长作为唯一评审依据,****泵站产品的****制造厂商的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直接决定的客观事实。代理商仅承担商务对接、现场协调职责,不可能独立持有大量运****泵站项目业绩,该条款设置直接将绝大多数授权代理商排除在满分评审范围之外,明显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歧视性待遇。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请求贵方将该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泵站稳定运行良好满2年及以上的得1分,运行良好满4年及以上的得2分,运行良好满6年及以上得3分(稳定运行时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以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问题描述3: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业绩第3条“供货能力(3分)”条款:原条款不仅仅认可投****泵站供货业绩,还存在明显的分值区间逻辑漏洞:“单座总流量≤30000m3/d≤20000m3/d”的表述存在数值范围重叠,极易引发不同投标人之间的评审标准歧义,直接导致评标过程出现尺度不一的不公平结果。同时该条款同样排除制造商业绩,完全无法客观衡量所投产品实际的大流量工况设计、制造和落地能力。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请求贵方将该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泵站单座排污水总流量≥30000m3/d得3分,单座总流量20000m3/d≤总流量<30000m3/d得2分,单座总流量≤10000m3/d得1分。” 回复:本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在****泵站单座排污水总流量≥30000m3/d得3分;单座排污水总流量<30000m3/d,单座排污水总流量>10000m3/d得2分;单座排污水总流量≤10000m3/d得1分。 四、问题描述4: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2.2.4中1.技术响应(36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三、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情况,****委员会进行评议并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36分,带“★”标识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4分,直到扣完为止。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 疑问:针对该条款中的带“★”标识,该条款中“★”标识条款是作为强制性废标条款,还是仅作为评分条款,请给予明确。 回复:“★”标识仅作为评分条款。 五、补充说明:招标文件中关于“****泵站:流量30000m3/d,井筒直径3.8米,高度9.581米,除臭装置,水泵采用4台,三用一备,互为备用,单台水泵流量500m3/h,扬程18米,功率43千瓦,泵出水口DN200,允许通过最大颗粒尺寸100毫米。水泵每小时最大起停次数≥15次。配1台粉碎性格栅。泵站:进水管口径DN1000、进水管管底标高7.38米、出水管口径DN700、****中心标高12.30米、地面标高15.0米、泵站底板标高5.190米。否则造成现场使用问题时,投标人须负全责。”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条描述不一致的,以本条描述为准。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6年10月16日 |
| 附件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芗**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创新楼三楼 | 地址: | **省****花园11幢5号 |
| 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人: | 林国鹏(项目负责人)、杨小燕、吕丽娜 |
| 联系电话: | 0596-****860 | 联系电话: | 0596-****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