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6〕62号
****改革局关于****市**县寺面镇新隆村
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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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市**县寺面镇新隆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县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建设****市**县寺面镇新隆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地点:**县寺面镇新隆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隆村屯道路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245盏。
2、建设1.5米宽登山道:1.5米宽登山道(含排水沟)618.15平方米,1.5米宽登山道台阶100平方米。
3、建设3米宽车行道:1848.00平方米。
4、排水管道:DN600Ⅱ级钢筋砼排水管720.50米,检查井34座,排水沟76.50米。
5、****中心:****贸易中心,建筑占地面积 约195.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5.08平方米,外围道路硬化348.00 平方米。
6、****中心:****村委中心,建筑占地面积约 191.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3.18平方米。
7、提升“劳五暴动”****基地环境:更换英雄纪念碑**石1个;更换LED电子屏1个。
8、**停车场和篮球场:篮球场基础及面层428.64平方米,篮 球场周边排水沟88.40米,停车位445.00平方米,停车场道路300.00平方米。
9、****广场绿化工程:栽植乔木27株,栽植小乔、灌木类26株,铺种草皮143.00平方米。
10、舞台工程:建设舞台建筑及装饰工程38平方米。
11、文化长廊廊架工程:建设文化长廊廊架153.36平方米。
12、文化宣传栏:建设文化宣传栏4个,133.92平方米。
13、挡土墙及仿树藤栏杆工程:建设挡土墙369.74立方米,仿树 藤栏杆80米。
14、丹心湖(园建部分):改造丹心湖1342.27平方米,建设驳岸140.90米,购置垃圾桶15个,景观座椅15个,景观石桌(一桌四椅)10个。
15、丹心湖(绿化部分):栽植乔木21株,栽植小乔、灌木类39株,铺种草皮193.09平方米。
16、智能监控系统:安装高速球机35台。
17、园路铺装工程:建设园路铺装1724.05平方米,树池及坐凳2.90平方米,原始场地植被清除及土方回填1211.57平方米。
18、绿化种植工程:栽植乔木53株,栽植小乔、灌木类21株,栽植灌木地被类696.60平方米。
六、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547.71万元,其中:**工程费478.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18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15.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红色美丽村庄项目资金)。
项目建设施工期为9个月。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市**县寺面镇新隆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局关于****市**县寺面镇新隆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情况的说明》等。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