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白石镇白石村耕地恢复治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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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经白石镇白****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白石镇白石村耕地恢复治理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县白石镇白石村耕地恢复治理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白石镇白石村耕地恢复治理建设工程项目。

②、项目地点:白石镇白石村田垅组。

③、项目工程范围:本项目为**县白石镇白石村耕地恢复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是对田垅组借山馆院内4口水塘[约35亩]恢复平整成一般水田。包含对每口水塘中央突出地块开挖整平,杂草树木石块建筑垃圾清除及转运,水源灌溉排涝进出口畅通无阻;通过治理恢复成一般水田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④、工程计算方式以潭县农组发(2025)18号文件指示精神每亩3000元补助,以实际恢复的耕地面积计算,无任何增补项。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没有追补资金,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付。

5、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日后30天完成,达到验收标准。

6、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5日止。

报名地点:********政府****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马红兵。

联系方式:138****2003。

2、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投标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独立的施工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③投标人2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④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

4、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5、招投标地点:********政府****办公室)。

6、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报名联系人:马红兵138****2003,项目咨询联系人:周理云185****2455,项目技术联系人:周理云185****2455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主持进行,采取议标方式确定中标对象。

2、议标小组由 5 人组成:委托方代表1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2人、业务站所1人、村民代表1人;监督人员只监督,不参与打分、议价表决。

3、本次议标采用综合评议法(履约方案 + 经营方案 + 资信)

综合评议法:设置评分表(履约方案、资信、后续管护方案等,总分 100 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四、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甲、乙双方当场确定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签订时间。

2、投标单位中标后既不按时间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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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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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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