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妇保综合楼低碳智慧赋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社区服务中心**创新院5号楼5楼515
中标(成交)金额:2656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区妇保综合楼低碳智慧赋能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能源费用托管**期限为10年,项目从节能改造验收通过后的次月1日起进入托管期,托管期共10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 1 | ****机关大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 ****机关****中心 | **** | 2024.****.31 |
| 2 | ****机关大院项目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机关****中心 | **** | 2024.****.27 |
| 3 | ****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管理中心 | **** | 2025.7.1 |
| 4 | ****政府党政1****机关大院建设项目 | ****机关****中心 | **** | 2025.7.25 |
| 5 | ****财政局低碳节能减排服务能源托管项目 | ****财政局 | **** | 2025.****.27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顺安镇建业路671号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方式:181****9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铜冠商务大厦南楼10楼1015室
联系方式:188****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工
电话:18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