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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院报来《****关于审批**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博医报﹝2026﹞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补齐区域医疗服务短板,促进医疗**集约共享与深度融合,****医院核心救治能力和分级诊疗效能,推动实现“大病不出区”目标,切实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与安全感。同意建设**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镇**东路009号、**县松旺镇大街、顿谷镇顿谷圩新街065号、**县旺茂镇东街004号、**县大垌镇东街004号、**县**镇马田街新风路003号。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以********医院,总建筑面积16478.99平方米,其中:改建****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中心5086平方米;****卫生院2703.06平方米;****卫生院2738平方米;****卫生院2997.17平方米;****卫生院2954.76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2台,巡回诊疗车1辆。建设内容: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总平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设备购置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888.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60.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0.24万元,预备费为328.02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
七、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设计、监理及**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2份不动产权证书,分别是桂(2017)**县不动产权第****979号、桂(2024)**县不动产权第****647号,4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博国用(2012)第310375号、博国用(2012)第290063号、博国用(1992)字第210131号、博国用(1989)字第270001号,《关于**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说明》以及《资金承诺函》。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链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