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 发文日期:2026-10-09 | |
| **县 | 文号:||
| 废止时间: | ||
| ****分局 | 成文日期:2026-10-09 | |
| 关于拟作出《****金属加工制造二次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 ||
关于拟作出《****金属加工制造二次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属加工制造二次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64-****580
地 址:**县****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园区)******集团****公司内
项目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拟由原厂址万佛路与周瑜大道交叉口汇联机械内搬迁至本****经济开发区****园区)******集团****公司厂内,租赁1号厂房部分区域建筑面积12547m2,办公及生活区域面积738m2。将原项目已购置的火焰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组立机焊接机、矫正机、抛丸机等生产设备搬迁至本次建设地址,形成年产电力线路铁塔7000吨、钢结构厂房4500吨的生产能力,与搬迁前生产规模一致。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切割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引风管道引至室外排放;抛丸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经纸盒过滤器处理,与流平、晾干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和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开发区****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漆渣、废纸盒、废水性漆桶、洗枪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库贮存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等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临时暂存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金属加工制造二次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