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背景
**省**至**高速公路地处**州西部,位于**县、**县境内,项目北起**县长**南侧佳朋附近,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至博南镇南侧,与已建成的大保高速相接。根据《**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云政发〔2017〕61号),**省中长期高速公路布局为“五纵五横一边两环二十联”,本项目属于“二十联”中第十八联“**-**-**-**-勐简”中的“**-**”段,是**省中长期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点项目。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与旅游业快速发展,区域交通需求持续增长,既有公路路网已难以适配快速增长的交通量。滞后的交通基础设施,制约了沿线经济发展以及旅游、矿产**的开发利用。**至**高速公路的建设,能够完善国家及**省高速公路网络,推动全省路网互联互通,支撑**省面****中心建设,强化对外经济联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升滇西地区综合竞争力,项目建设意义重大。
根据《**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省特殊地块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及相关事项管理的通知》《******厅关于规范特殊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文件要求,特殊地块详细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开展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工作的法定依据。现亟需开展**至**高速公路建设工****服务区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用以指导本项目顺利建设实施。
二、规划编制情况
根据《******厅转发自然**部关于**至**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批准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364.6184公顷,其中涉****服务区的面积为8.0608公顷。本次《**至永****服务区项目特殊地块详细规划》规划区地处**省******社区内的兴旺庄自然村东南侧区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8.0608公顷,为项目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用地,其中地块****28100TSDJT01和****28100TSDJT06****加油站用地,用地规模分别为0.1740公顷和0.1773公顷,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地代码为090105;地块****28100TSDJT02和****28100TSDJT05为服务区内综合楼等用地,用地规模分别为0.2088公顷和0.2420公顷,规划用地性质均为零售商业用地,用地代码为090101;地块****28100TSDJT03为服务区内维修库用地,用地规模为0.0422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代码为0904;地块****28100TSDJT04和****28100TSDJT07****停车场、公厕等用地,用地规模分别为4.3711公顷和2.8454公顷,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公路用地,用地代码为1202。****服务区用地采用地块开发细则管控,对服务区规划用地进行地块划分,服务区左幅和右幅共划分为7个小地块,各地块开发控制指标如下: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地块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 配套设施 | 建筑退距 | 备注(椭球面积) |
| ****28100TSDJT01 | 0901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1740 | ≤1.5 | ≤50 | ≥15 | ≤18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 **速公路主线一侧按≥30米控制,其余方位按≥3米控制。 | 0.1740 |
| ****28100TSDJT02 | 090101 | 零售商业用地 | 0.2088 | ≤1.5 | ≤50 | ≥15 | ≤18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 0.2088 | |
| ****28100TSDJT03 | 0904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0.0422 | ≤1.5 | ≤50 | ≥15 | ≤18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 0.0422 | |
| ****28100TSDJT04 | 1202 | 公路用地 | 4.3711 | ≤1.0 | ≤30 | ≥15 | ≤18 | 按行业标准配建 | 按相关规范执行 | 4.3708 | |
| ****28100TSDJT05 | 090101 | 零售商业用地 | 0.2420 | ≤1.5 | ≤50 | ≥15 | ≤18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 0.2420 | |
| ****28100TSDJT06 | 0901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1773 | ≤1.5 | ≤50 | ≥15 | ≤18 | — | 按相关规范执行 | 0.1773 | |
| ****28100TSDJT07 | 1202 | 公路用地 | 2.8454 | ≤1.0 | ≤30 | ≥15 | ≤18 | 按行业标准配建 | 按相关规范执行 | 2.8451 |
注:本****服务区用地面积为8.0608公顷,因详细规划入库要求使用椭球面积计算,其对应的椭球面积为8.0602公顷。
三、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及联系人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件的方式与****联系。联系人马建岗,联系电话:****326;信件寄至**县博南镇龙兴路51号,邮编:672600;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