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311国道**区三堡至大彭段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安装项目 | ||
| 品目 | 视频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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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 15:1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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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1月09日 10: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三开标室(**区)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49.38246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闫星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991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南路32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6-****05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鸿泰家园沿街2#综合楼-613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星星 | ||
| 项目概况 311国道**区三堡至大彭段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安装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09 10: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311国道**区三堡至大彭段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49.3824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9.382460万元
采购需求:
此次新增7个灯控路口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自动识别通过车辆的号牌,并能和盗抢车、套牌车、违法车辆数据库自动比对,实现报警,采集闯红灯、变更车道、逆向行驶、违反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实现前端违法数据的自动上传,方便违法数据的审核、统计、分析,违法数******局****大队现有电子警察平台,且数据采集符合现行标准。电子警察及卡口数据应******局****大队实战应用平台及**交通违法管理平台。在平台内实现对前端及后台设备及数据的统一管理,实现在现有平台上进行设备配置、检索、控制、采集等操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公司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公司****公司****公司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标书代写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且本项目采购的是非进口产品。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2026-11-09 10: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时间10:00)前。电子标服务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516-****9912
地址:**市**区汉府雅园综合楼613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且本项目采购的是非进口产品。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 ggid=58795a3d43fb45a6a1ba7c9494d42f06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南路329号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051****40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鸿泰家园沿街2#综合楼-613铺
联系人:闫星星
联系电话:0516-****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星星
电话:0516-****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