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 )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 **** )”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补遗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全文替换更新,投标时以更新内容为准,请投标人按照更新内容进行投标文件和投标清单的制作。详见后附表《D 工程计价总说明(表-01)招标清单编制说明【综合整治工程】》。
二、招标公告附件(zbid格式)中提供的清单编制总说明以本补遗公告为准,答疑文件01号问题十二中的第9项涉及问题以答疑回复为准。未按修改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
由此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代建机构
2026年10月19日
附表:《D 工程计价总说明(表-01)招标清单编制说明【综合整治工程】》
| 总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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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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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综合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省**市主** 3、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二、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平工程等 1、建筑与装饰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加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及其他装饰工程等 2、安装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强电工程、消防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等 3、总平工程:道路、铺装、运动场、围墙、景观绿化、总平照明、总平给排水、总平消防水、燃气工程、通信工程、供电工程等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 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3、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4、人工费按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川建价发最新文件执行; 5、****住建局公布的2026年4月**市价格调整,**市信息价格没有的按周边地区信息价格或市场询价; 6、《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川建行规最新文件取最大值,其他总价措施费按川建标函[2024]3159 号文计取; 7、规费按**计价定额发布的Ⅰ档资质计取; 8、销项增值税率按9%计取; 9、附加税税率按市区0.313%计取;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应满足设计工艺要求。 2、所有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标准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3、施工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五、其它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标准: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由投标人以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等为依据,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等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2.本工程移交前,投标人须完成细部检查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4.本工程量清单所列清单项目及其工程量为发包人依据现有设计文件、方案资料所编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与实际施工时存在的差异,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本工程发包人仅在项目清单中对各项目的项目特征进行了简述,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勘察及设计资料、施工及验收规范、合同、项目清单等,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因此调整。 6.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投标人按照施工图纸,经发包人及工程监理认可的施工方案以及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内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再增加。 7.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和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及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8.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工程技术规程要求,并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的验收标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要求中关于材料、工艺、性能、质量等方面相关要求,为达到相关工程技术规程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外计取。 9.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若投标人认为存在合同工期内赶工增加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外计取。 10.施工中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处理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对本建设项目施工中遇到各类型障碍物后,进行的破除、拆除并转运、弃置或根据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11.现场临时施工道路(含临时便道和便桥)铺设、维修、管理及日常清洁工作;现场内场地硬化、拆除、外运及消纳工作弃置(含二次或多次);现场内除硬化区域外绿化植物的栽种、养护等工作;所有进出场车辆的清洗工作;整个场地有组织的临时排水; 以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条件及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无论施工总平布置如何变化,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12.投标人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项目中临时道路铺设(包含重复铺设)、维修、管理及日常清洁、拆除等工作事项,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1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周边道路的情况(有形成的和未形成的情况),可能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与红线外市政道路施工交叉重叠问题,因投标人施工车辆碾压导致道路及设施破坏,投标人应予以恢复,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另行支付。施工出入口涉及的市政道路开口、人行道设置钢便桥、行道树迁移、地下管线的保护费等办理相关手续费用以及施工完成后按主管部门要求恢复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14.交通疏导增加费:包括但不限于专职交通引导员工资,临时交安措施(透明围挡、警示灯、宣传标语等);对于破坏的道路,清理后,重新进行修复;原有沥青砼路面采取加强措施;对原有道路的路肩、路面予以保护等工作,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费用不另行计取。 15.临时设施的搭设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现场已实施部分围挡、临时设施可能需要二次或多次拆除及二次或多次修复、围挡宣传多次更换等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行计费。 16.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板房等临时设施场地。在施工用地范围以外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工程(除红线外临时道路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用地、租地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可予以协调,其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因施工用地范围以外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工程导致的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增加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比例中。临时工程实施完毕后,投标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对临时工程材料及设备实施拆除并回收,由此产生的二次或多次搭设、拆除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17.本项目降水排水工程、非夜间施工照明、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包含但不仅限于竣工验收前、竣工验收后,对地上、地下已完工程及设****管所需的费用(必须满足合同对该部分工作内容的相关要求) )、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1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包括履带式挖掘机、压路机、大型吊车、预拌砂浆储存罐、高空作业车、直臂车、曲臂车及其他各种施工机械的基础施工费、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场内移机费,还包含大型吊车进场发生的过路、过桥费、道路临时加固费用、办理相应手续费用,吊车通行时临时道路加固加宽费、工程临时加固费等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干使用。 19.现场材料设备可能存在多次打样或留存,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且不得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20.本项目实施各专业所需发生的开孔、留洞、剔槽、留槽(压槽,包含材料摊销)、修补、打洞、补洞、抹灰、恢复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21.土石方工程:包含总平管网、道路、车棚基础等开挖,外运场地及建渣处置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报价。 22.项目建设****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时需投标人配合的,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23.本工程砼全部采用商品砼,商品砼的综合单价中包含泵送(包括地泵及汽车泵)费用、泵送(地泵) 电费、新能源电动车运输增加费,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商品砼(含防水砼)的骨料种类及规格。 24.本工程所有水泥全部使用大厂水泥,砂浆全部使用预拌砂浆。 25.本工程中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的费用中含安装、拆除、清理、刷润滑剂、维修、运输、损耗等,其模板可为砖胎膜(含砖胎膜抹灰)、钢模、木模、复合模板等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本工程工期要求,无论采用何种支模方式,无论是否一次性摊销,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26.本工程现浇构件钢筋,综合考虑各种构件类型、钢筋规格、钢筋种类。 27.钢筋工程中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不论采用绑扎、焊接、机械连接等方式,其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28.构造柱、墙体拉接筋、现浇圈梁、现浇过梁、配筋带连接处、装饰后浇柱等一切与主体结构相连的钢筋,投标人如需采用植筋方式,需要报发包人同意,否则不予计取。 29.本工程所采用的各种面层材料、基层材料质量等均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具备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30.材料在采购前应将样品送发包人,经发包人认可进行封样后方可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31.装饰工程施工,必须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凡木作部分等,如木龙骨、木基层、木面层等均应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32.块料面层的施工,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预拼、对色、选色、磨边、倒角、开(拉)槽、勾缝、切割、钻孔、挖缺、弯弧、造形、拼花、抛光、打磨、防护、酸洗、打蜡、晶面等均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石材面层还应含刷专用防污防渗剂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此因素,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33.投标人应将玻璃材料施工时可能发生的切割、磨边、钻孔、挖缺等费用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玻璃均质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34.油漆、涂料的颜色以最终设计及发包人认可的颜色为准,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其各种颜色的价格。油漆、涂料施工的遍数应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为准,达不到验收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返工至合格为止,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35.装饰工程的收边、收口,包括扣板封边,无论施工图及清单是否提出,投标人应按验收使用的需要及自身的施工经验,进行必要的收边、收口等,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侧面、线条等贴砖部位的工程量,面砖的阴阳角切砖捧角、变形缝分格和嵌缝以及现场发包人对外墙图案的要求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36.幕墙工程应充分考虑与主体的可靠连接,深化设计、检测试验费用、材料现场抽样检验费、结构胶的兼容性试验费及其它按规定和约定必检工程的检验费、竣工验收前的表面清洗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现场试挂幕墙板块费用,幕墙转角处的接头及各种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用后置埋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 37.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预制构件、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风险与可能采取的措施,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38.本工程中植物栽植后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搭设遮阴(防寒)棚综合考虑在植物的保存养护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 39.投标人应充****材料部件等在运输、安装未交工前的过程中表面漆膜损坏应进行补漆的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相关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40.本工程中种植土回填及绿化用地的整理,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现状土壤利用、地表排水、土壤的耙细、过筛、拍实、找平、找坡、回填土的运输、废弃物的运输等自行充分考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 41.植物栽植需包括植物的采购费、运输费、种植时挖穴挖槽费、栽植、支撑、草绳绕树杆、树身刷白、吊装、换种植土、覆土、修剪、杀菌、施肥、筑土围、浇水、弃物外运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水费、补种死株、过冬、弃物外运、反季节栽植的植物费、含并联验收完成前根 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的成活养护费及养护期内保证成活费用等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费用。乔木的验收必须满足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要求。养护期从验收完成之日起算,时间为12个月。养护期内植物养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期间乔灌木死亡,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补栽并达到成活,再次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 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取。植物移交物业单位的时间超出养护期的,超出部分的养护费由发包人另行确定。 42.投标人作为深化设计的总牵头单位,牵头负责深化设计工作,深化设计是指投标人对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的细化、补充和完善,满足设计的可施工性的要求。深化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工程、铝合**窗、栏杆、屋面晾衣棚、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电工程、加固工程等建筑分项工程;管线综合实施布置、弱电智能化、电梯等安装分项工程;深化设计工作内容必须全部完成,满足施工需求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深化设计费及因深化设计增加的相关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43.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按照**省建设工****协会及**市主管部门最新发布文件执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的检测,检测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不再另计。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重复检测并按要求整改的,其重复检测费用及整改费用由投标人支付。检测合同由招标人和检测单位签订合同,检测费从投标人进度款/结算款中扣除(具体根据检测时间由招标人而定),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44.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必须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相关要求,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投标人须进行室内环境治理,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45.对影响本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外观、装饰的部分等施工内容在正式施工前应按照发包人和设计要求先做样板,经发包人认可并书面确认后,根据打样过程形成交底资料,对现场施工人员大范围交底后,方可正式施工;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工期**和费用增加自行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如不能满足设计及发包人要求,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人要求产生的重复多次打样板及拆除费用均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46.工程在移交相关单位前的维护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47.移交档案的一切费用(包含影像费):包含但不仅限于在整个项目完成后,将各总、分包单位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组卷成册,移交档案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影像资料制作、保存、移交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费用不另行计取。 48.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工程相关工作及约定: 48.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施工条件。 48.2施工场地的进场通道开通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周边道路的情况(有已形成的和有未形成的情况),若以后周边未形成的道路施工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因投标人施工车辆碾压导致道路及设施破坏,投标人应予以恢复,在已形成道路上道路开口改造所发生的工程、临时交通组织等,以上状况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49.将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49.1施工用水:发包人提供用水接驳点,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若现场已实施部分无法满足投标人要求,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如果现场打井解决,该项措施费应包含打井工程和供配水设施设置的费用及相关手续费用、责任),用水及维护在施工期间投标人应定期到有关部门足额缴纳费用,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而导致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投标人负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49.2施工用电: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若现场现状无法满足投标人要求,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用电及维护在施工期间投标人应定期到有关部门足额缴纳费用,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而导致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投标人负担。相关供电手续费由投标人向电业局直接支付、退还,在施工期间保证金产生的利息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另行支付,且不得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变更等原因进行费用调整,同时临时施****供电局的审批,满足施工现场用电要求。 49.3施工用水和施工用水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如采用招标人的接驳口,需要安装电表和水表,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电费和水费按照招标人确认为准,扣除方式为进场后招标人确认的方式为准。 50.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问题,若遇临时停电,投标人必须及时提供备用电源,不得因停电而延误工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比例中,不另计取费用。投标人须制定专项临时停水、停电应急方案,施工过程中临时停水、停电时为满足正常施工及生活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比例中,不另计取费用。 51.投标人为竣工验收时通水、通电试运行及消防水池和水箱蓄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以及竣工验收后房屋移交时按发包人要求对有防水要求房间完成闭水交验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52.消防工程需严格按照规范及验收要求进行施工,且需要提供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此项费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同时应充分考虑消防验收合格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整改、检验等费用,中标后不再另行办理签证或索赔。 53.空调工程中,保温风管、水管与金属支架之间应采取防“冷桥 ”措施,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54.管道的水压试验、消毒冲洗、泄漏试验均应满足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等要求,不论其试验次数的多少,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55.套管的制作安装、防腐、刷漆、除锈处理、封堵措施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个为单位计算的套管长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56.投标报价应包含全部安装专业设备及系统的软件、编程、调试、试运行、专项检测及验收达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自身运行所需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各种软件的安装均包括本体安装及运行所需的系统搜索、拓量监控及安全策略设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57.各种设备、管道、电缆回路等需按业主要求挂牌或标识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行计费。“标识 ”即为标牌、文字、色环、流向标识等。 58.电表箱(含计量表、****供电局统一要求选用和制作,****供电局验收标准;****供电局统一制作供货,招标人有权取消电表箱项目和调整此部分相应价款,中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中标后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59.投标人需配合发包人进行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线路迁改、电力迁改、市政给排水迁改、燃气迁改等,其配合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另行支付。 60.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预留孔洞、封堵孔洞、防火堵洞、防火涂料,承包人应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中标后不另行支付。 61.管线敷设部分位置和管线布置方式综合报价。 62.电梯价格含为完成该工作所需的主材(设备)、所有附件配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控制箱、布线槽、型钢、隔声设备、缓冲器、配重装置、吊钩、按钮、照明、检修灯、检修插座、井道照明、轿厢监控设备、随行电缆、通风扇)、轿厢精装修、预埋盒及二次开孔、特种设备检验、安装、调试与运行、培训、缺陷修复、深化设计、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其中电梯价格还含五方通话的管线、五方通话设备、五方对讲与消防联动及调试等费用)。 63.投标人在配电箱(柜)等各种箱柜清单项目报价时,综合单价应包含配电箱内的元器件和箱体的价格,在定制成套配电箱时,应考虑配电箱内预留安装其余系统设备的位置,同时应详见图示内容及项目特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64.各类风口、风阀为满足装修效果而产生的刷颜色漆、喷塑等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65.设置于风管上的防火阀、消声器应单独设支、吊架(含防锈),与设备相连接处的管道均应设置独立的支、吊架(含防锈),其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66.所有风管的综合单价包含按图纸及规范设置铝板网、铁丝网的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67.各类型电动阀门检查接线、风口与风管之间的软接综合考虑在相应的项目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68.套管的制作、安装、防腐、除锈、封堵等均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套管规格尺寸都是按照图示介质管道规格计算,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规格尺寸变化,其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69.桥架无论是采用槽式、梯式、托盘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0.在暗室内(非地下室)、净高<1.6m楼层、断面<4m2且>2m2隧道或洞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增加的人工费以及在管井内、电井内、竖井内、断面≤2m2隧道或洞内、封闭吊顶天棚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增加的人工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1.室外管网与市政管网接驳的所有费用包含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72.灯具综合单价含支架、光源、固定、灯盘安装、吊链(杆)的费用,所有灯具需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如:眩光值、照度等相关要求),保证相关单位检测通过且正常使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3.灯具接线盒至装饰面(吊顶)的电线和保护管敷设综合考虑进灯具安装综合单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行计费。 74.箱式变压器等设备以“ 台 ”为单位报价,含运至安装位置的运费、吊装费、设备安装、减震基础、设备连接处软管以及箱(柜) 内的元器件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5.若高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图纸需报供电部门审查,投标人应负责配合报送并通过电业局审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6.防雷、接地装置的制作安装工程投标人应根据设计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完善、补充和搭接该部分工程内容,包括完成所有图示范围内的全部防雷、接地装置制作、安装工作及相应的防雷接地检测费用,并达到工程验收通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7.为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接入、无线网络覆盖工程提供协助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8.智能化所有子系统均需满足兼容性要求及预留相应系统接口。智能****政府部门(按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工程的安防系统参与备案、检测、验收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79.水表的检测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0.水箱制作安装项目包含内外人梯制作安装、水箱与管道连接的单片法兰制作安装、排水漏斗制作安装、拉杆制作安装、避雷针制作安装,进水口、出水口、溢水口、检修口、清洗口制作、清洗、消毒及保温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1.管道安装包含管卡固定或型钢支吊架,止水环、H型管件等各种管件安装,投标人综合考虑各类连接方式及管件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2.各类检查井、阀门井、手孔井等应综合考虑井深、模板安拆及运输、钢筋制安等相关费用,满足设计(标准图集)及规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3.投标人应结合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管路(桥架、风管、水管等)相互避让而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4.本工程所用原材料无论是外购还是利用现有场地内材料,其原价、包装费、装卸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管费、开采费、筛分费、冲洗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现有场地内材料的利用比例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5.各种需焊接的管材、型材、板材等,焊接处防腐、镀锌等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6.竣工验收时通水、通电试运行及消防水池和水箱蓄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以及竣工验收后房屋移交时按招标人要求对有防水要求房间完成闭水交验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7.各类杆件、设备、电力电缆等材料及设备的现场搬运、吊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88.本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有电梯工程、排水工程、加固工程、燃气工程、供电工程、83#楼屋面晾衣杆工程、加油站拆除工程,****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9.本工程控制价为****6793.08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额为****874.4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898.39元,规费****575.22元;专业暂估价****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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