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 公 开 人:**省福****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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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福****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省福****公司各债权人: **省福****公司(下称“债务人”或者“金鹤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根据****公司的申请,于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作出(2026)闽01破申215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审理本案。**法院于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2026)闽0112破26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金鹤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10月12日8:30****法院第六法庭召开。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管理人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法院及债权人会议作报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对其中的《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及表决规则》、《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议案》、《关于**省福****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追收股东未缴出资的报告》进行审议,并由债权人对上述议案中的表决事项进行表决。现管理人将债权人会议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及表决规则》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其中同意票数8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8.32%,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议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其中同意票数10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表决通过。 三、《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议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其中同意票数10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表决通过。 四、《关于**省福****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其中同意票数10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表决通过。 五、《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其中同意票数9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1.06%,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表决通过。 六、《关于追收股东未缴出资的报告》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其中同意票数3张。同意票数的债权人未超过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性方案》表决未通过。 以上是**省福****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前述六个事项的表决情况,特此公告! 此致 **省福****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表决结果统计 **省福****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
不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不同意 未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5 林继步 2.74% 不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不同意 6 ****法院 0.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7 **省闽****公司 3.06%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8 陈荣罗 3.58%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不同意 9 ****公司 57.03%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不同意 10 ****法院 0.73%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议案表决结果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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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1019.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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