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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工业大道南延工程(佛罗路-塱沙路)立项的函》(佛盈汇建函〔2025〕1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工业大道南延工程(佛罗路-塱沙路)项目名称的复函》《****运输局关于调整广湛高铁集疏运体系之工业大道南延线智能建造与节能桥梁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的函》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城市品质,同意实施工业大道南延工程(佛罗路-塱沙路)(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禅**祖庙街道和张槎街道,起点接规划佛罗路,向南延伸,**与规划滨河路平交后,接至现状塱沙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一座桥梁跨越汾江河,全长约310米,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工程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387.96万元,其中:工程费14253.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40.36万元(其中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补偿费用7552.94万元)、预备费1094.11万元。所需资金按《******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筹措解决。
五、项目单位:****。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