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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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全周期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履约、资金及廉政风险,保障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建设效益,依据农田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设备采购、咨询评审等各类服务及工程合同。

合同管理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对等、全程管控、闭环留痕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覆盖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约、变更、结算、归档全流程。项目所有合同优先采用国家、行业标准示范文本,严格依据项目批复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编制,合同内容不得与招投标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存在实质性偏差,杜绝背离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的条款。

合同必须明确核心约定内容,重点列明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合同价款、施工工期、质量目标、双方权责、履约考核细则。同时明确工程变更、价款支付、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保修责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施工合同需明确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严禁任务转包和擅自分包。严格约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要求,明确人员擅自更换、脱岗失职的违约处罚条款,严格按行业规定落实质量保证金预留、抵扣及返还要求。

所有合同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核制度,由项目业务主管科室、财务科室、法律顾问依次审核,重点核查合同价款、付款节点、质保条款、违约责任、变更权限等关键内容,审核无误后履行内部报批流程,方可对外签订。合同需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签订,签约主体必须与中标单位完全一致,严禁挂靠签约、第三方代签,严禁签订阴阳合同及违规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建立统一台账,详细登记合同名称、**单位、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履约进度、付款情况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合同履约监管。项目法人牵头、监理单位配合,常态化核查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及人员履职情况,对工期滞后、质量不达标、人员脱岗等违约行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记入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所有涉及合同价款、建设内容调整的变更事项,必须先履行分级审批手续,再签订正式补充协议,坚决杜绝未批先改、擅自调整项目内容和投资规模。

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节点执行,结合监理工程量核验、现场核查结果审批付款,财务部门核对合同、施工资料、票据信息一致性,未达履约条件不予付款。项目完工后,参建单位按时报送结算资料,经项目法人审核、竣工决算及审计后,确定最终合同结算价款。缺陷责任期内,全程跟踪工程使用情况,对道路、渠道、灌溉设施等质量缺陷,督促施工单位限期维修,拒不整改的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维修费用。缺陷责任期满,无遗留质量问题的,按规定流程无息返还质保金。

建立合同档案闭环管理制度,将合同原件、补充协议、授权委托书、履约整改文书、结算审计资料等全部纳入项目档案,同步留存电子档案,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溯。严禁擅自修改合同条款、违规签订补充协议、无合同实施项目等违规行为,对合同审核不严、监管缺位造成项目损失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动接受审计、督查监督,发现问题闭环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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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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