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026)-中西医协同
“旗舰医院”建设项目-智慧协同软件项目(一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2026)-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智慧协同软件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7.3.2 异常低价审查规则和评标方法加急标书代写
异常低价审查规则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50%,即投标(响应)报价<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现更正内容:
现更正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7.3.2
异常低价审查规则和评标方法加急标书代写
异常低价审查规则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65%,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65%,即投标(响应)报价<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65%,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9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吴家园西街1号
联系方式:0931-****018
名称:****
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931-****178;138****3970;139****3409
项目联系人:李璇 孙莉
电话:0931-****178;138****3970;139****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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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