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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3********00449XQ-****1012-000853-0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10-19 16:47:09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2026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 公开招标 | 150.0 |
关于“2026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2026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的答疑澄清文件,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提问答复如下:
提问:本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中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若我公司有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本项目完工证明材料是否能对本业绩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答复:本招标文件要求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正式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仅可在核心材料齐全时作辅助佐证,不能替代验收鉴定书。缺少正式验收鉴定书的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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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2026年**区高标﹒﹒﹒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