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图书馆2024年、2025年度过刊过报装订加工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图书馆2024年、2025年度过刊过报装订加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基本要求:
(1)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加工并交付验收;
(2)质量要求:装订牢固、外观规整,书标、条码粘贴规范,数据录入准确完整;
(3)质保期:1年;
(4)预算金额:47466.00元(大写:肆万柒仟肆佰陆拾陆元整);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报价:供应商只填报分项加工综合单价(元/册(本)),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合同执行期间单价固定不变;评审以期刊装订加工综合单价(元/册)由低到高排序(该单价相同的,报纸合订本加工综合单价低者优先);最终按实际验收合格册(本)数×成交单价结算,成交单价为结算、****图书馆固定资产入账的唯一计价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47466.00元;
(5)采购内容:2024、2025年度期刊报纸整理、合订本装订、书标及条码制作、数据录入、上门取件****图书馆。最终按实际验收合格册(本)数×成交单价结算,结算总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47466.00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者任选其一);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报名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采购人有权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再次核验网站记录,以递交截止时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服务商须具备文献装订加工服务能力,并须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能力证明材料(装订设备清单及照片、加工场地说明、同类项目合同或验收证明等,任选其一)。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时间)。
2.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3.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获取询价文件。
获取地点:**市**区汇丰街道兴华街3号(****图书馆)领取询价文件。
重要提示:领取询价文件仅代表获取采购资料,不代表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在报价文件递交后评审阶段进行。加急标书代写
4.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页截图;加急标书代写
(4)具备文献装订加工服务能力的说明材料(装订设备清单及照片、加工场地说明、同类项目合同或验收证明等,任选其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官网(https://www.****.com/)上发布。
本公告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4日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方法: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须委派代表,携带已经装订密封好的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址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急标书代写
3.递交地址:**市**区汇丰街道兴华街3号(****图书馆)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相老师
咨询方式:136****5678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351-****010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2.如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时间安排需澄清更正,采购人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在参与询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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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初审:张志杰
复审:廉红珍
终审:耿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