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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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6XP07地块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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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内容调整,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为准,请****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答疑纪要-附件管理下载。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5其他:“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投诉。线上投诉通过登录福****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网址:https://ggzyjd.****.cn/),点击“投诉信息”栏,选择“我要投诉”,按要求填写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删除,其余内容不变。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3.7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中的“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修改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招标文件中凡涉及该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四、本工程随公告发布的合同附件1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总包)》、合同附件46《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有修改,原发布的合同附件1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总包)》、合同附件46《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的合同附件1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总包)》、合同附件46《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准,请****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答疑纪要-附件管理下载。 五、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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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1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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