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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93MA25Y2831C | 建设单位法人:马文勇 |
| 王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园区**湖路17号 |
| 年产8.2亿件高精密电子零组件及相关配套产品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9-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 **湖路17号 |
| 经度:120.****02985 纬度: 31.****24161 | ****机关:**南****园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0 |
| 通苏锡通环复(表)〔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 1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93MA25Y2831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93MA25Y283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73629H | 竣工时间:2024-05-31 |
| 2025-12-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1-30 |
| 2026-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1gsA7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柔性折叠屏支架3500万件、引线框架30000万件、摄像头VCM弹片30000万件、无线电充模组5000万件、VC均热板3000万件、高精密电子零组件105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柔性折叠屏支架3500万件、高精密电子零组件10500万件 |
| 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柔性折叠屏支架生产工艺流程 菲林设计→菲林制作→铝材入料检查→清洗→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挂镀镍金→水洗→烘干→检查→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曝光→显影→水洗→烘干→蚀刻→水洗→烘干→退膜→水洗→烘干→冲接点→组装 / 贴→模切→检验→包装 (2)VC 均热板生产工艺流程 菲林设计→菲林制作→铜材、钛材入料检查→清洗→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曝光→显影→水洗→烘干→蚀刻→水洗→烘干→退膜→水洗→烘干→铜网裁切→下盖组装→铜网定位→铜网焊接→上、下盖焊口成型→钎焊→插管→高频放、还原、调帽→注液→一抽真空、二抽真空→压帽整形→性能测试→外观检查→尺寸全检→包装入库 (3)冲压成型生产工艺流程 模具设计→备料→不锈钢数控 CNC 铣床加工→磨床加工→冲压、冲孔→组装→终检→包装入库 (4)引线框架生产工艺流程 菲林、模具设计→菲林制作→高强度镀铜(QFP15)入料检查→清洗→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曝光→显影→水洗→烘干→蚀刻→水洗→烘干→退膜→水洗→烘干→贴覆盖膜→连续镀镍金 / 镀锡线→裁切 / 冲型→检验→包装 (5)无线充电模组生产工艺流程 菲林、模具设计→菲林制作→铜箔入料检查→连续镀镍金→清洗→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曝光→显影→水洗→烘干→蚀刻→水洗→烘干→退膜→水洗→烘干→贴胶、膜→检验→包装入库 (6)摄像头 VCM 弹片生产工艺流程 菲林设计→菲林制作→高性能铜合金入料检查→连续镀镍→清洗→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曝光→显影→水洗→烘干→蚀刻→水洗→烘干→退膜→水洗→烘干→检验→包装入库 (7)高精密电子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 菲林设计→菲林制作→不锈钢入料检查→连续镀镍 / 镀锡线→清洗→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曝光→显影→水洗→烘干→蚀刻→水洗→烘干→去膜→水洗→烘干→脱膜→水洗→烘干→半成品→模切→覆膜→钢片压合→品检→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柔性折叠屏支架生产工艺流程 菲林设计→菲林制作→铝材入料检查→清洗→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挂镀镍金→水洗→烘干→检查→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曝光→显影→水洗→烘干→蚀刻→水洗→烘干→退膜→水洗→烘干→冲接点→组装 / 贴→模切→检验→包装 (2)高精密电子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 菲林设计→菲林制作→不锈钢入料检查→连续镀镍 / 镀锡线→清洗→水洗→烘干→涂膜→烘烤→曝光→显影→水洗→烘干→蚀刻→水洗→烘干→去膜→水洗→烘干→脱膜→水洗→烘干→半成品→模切→覆膜→钢片压合→品检→包装→入库 |
| 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喷淋塔含氰废水、 喷淋塔含氟废水、纯水制备尾水、蚀刻线工艺废水、电镀线工艺废水等,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和表2中相关标准,其中总锡、溶解性总固体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 中表1标准,****处理厂入管要求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开发区****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 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氰化氢、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21900-2008) 表5标准。氰化氢、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表3标准。硫酸雾、氟化物、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1和表3标准。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3747-2020) 表3标准。污水处理站 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中相关标准。 其他废气排放执行环评中所列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 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 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已落实雨污分流系统,各类废水分类收****处理站分质处理。本项目一期仅涉及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喷淋塔含氟废水、蚀刻含铬、含镍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本项目电镀工艺暂未建设,暂不涉及电镀废水。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抹烘烤废气、钛****处理站废气。 1)本项目涂膜烘烤线产生的NMHC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1#)排放。 2)钛蚀刻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氟化物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2#)排放。 3****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与罐区废气HCl、氟化物、氮氧化物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化燃烧”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6#)排放。 固废:此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模切边角料、废外包装材料、边角料、纯水制备废滤芯、纯水制备废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危险固废:含氟蚀刻废液、不锈钢蚀刻废液、显影废液、废活性炭、废内包装材料、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含铬污泥、含镍污泥、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ED膜、铬镍浓缩废液、废胶片、生活垃圾。 模切边角料、废外包装材料、边角料、纯水制备废滤芯、纯水制备废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等由企业回收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进行清运,含氟蚀刻废液、不锈钢蚀刻废液、显影废液、废活性炭、废内包装材料、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含铬污泥、含镍污泥、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ED膜、铬镍浓缩废液、废胶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已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6.7641 | 22.0904 | 0 | 0 | 6.764 | 6.764 | |
| 0 | 2.0631 | 37.3684 | 0 | 0 | 2.063 | 2.063 | |
| 0 | 0.2188 | 0.441 | 0 | 0 | 0.219 | 0.219 | |
| 0 | 0.0142 | 0.0773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5398 | 1.3858 | 0 | 0 | 0.54 | 0.54 | |
| 0 | 0 | 0.0111 | 0 | 0 | 0 | 0 | |
| 0 | 0.7102 | 7.6445 | 0 | 0 | 0.71 | 0.71 | |
| 0 | 0.0025 | 0.0166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0042 | 0 | 0 | 0 | 0 | |
| 0 | 0.0068 | 0.1535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17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69 | 2.2014 | 0 | 0 | 0.027 | 0.027 | / |
| 0 | 0.0048 | 0.3723 | 0 | 0 | 0.005 | 0.005 | / |
| 0 | 0.0104 | 0.0145 | 0 | 0 | 0.01 | 0.01 | / |
| 0 | 0.0245 | 0.4237 | 0 | 0 | 0.024 | 0.024 | / |
| 0 | 0 | 0.0023 | 0 | 0 | 0 | 0 | / |
| 0 | 0.0003 | 0.004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5 | 0 | 0 | 0 | 0 | / |
| 1 | 调节+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调节+反应沉淀处理后再经过调节+缺氧+接触氧化*2+MBR+反渗透接管处理;中间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SS304袋式过滤器+精密过滤器+二级反渗透 | 建设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COD、SS、NH3-N、总磷、总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总氮、总铜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中标准;车间排口中总镍、总铬、六价铬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标准,总锡、溶解性总固体执行**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1中标准 |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喷淋塔废水、喷淋塔含氟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尾水、蚀刻线工艺废水(综合废水、水洗废水(不锈钢蚀刻后道水洗)、去镍、去镍后水洗、水洗废水(钛蚀刻后道水洗))。 其中综合废水(蚀刻线综合废水、钛蚀刻后道水洗、蒸汽冷凝水、喷淋塔废水)经调节+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接管处理; 含氟废水先经过调节+反应沉淀处理后再经过调节+缺氧+接触氧化*2+MBR+反渗透接管处理; 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接管,纯水制备尾水部分经反渗透处理后回用,部分直接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经独立调节池+独立反应沉淀池分别处理后合并汇入中间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SS304袋式过滤器+精密过滤器+二级反渗透(311t/d)处理后接管处理; 产生的污染物因子为pH、COD、SS、氨氮、总磷、总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总氮、总铜、总锡(以Sn计)、溶解性总固体、铬、镍、六价铬 |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铜、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悬浮物、氟化物、氨氮、氰化物、石油类的检测值均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标准,总锡、溶解性总固体的检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1中标准,车间排口中铬、镍、六价铬的检测值均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标准。 |
| 1 | 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3)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化燃烧 | 本项目涂膜烘烤线(1#排气筒)产生的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钛蚀刻(2#排气筒)产生的硫酸雾、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污水处理站(6#排气筒)产生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氰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抹烘烤废气、钛****处理站废气。 1)本项目涂膜烘烤线产生的NMHC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1#)排放。 2)钛蚀刻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氟化物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2#)排放。 3****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与罐区废气HCl、氟化物、氮氧化物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化燃烧”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本项目1#涂布废气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的检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2#蚀刻废气DA002排气筒中硫酸雾、氟化物的检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氮氧化物的检测值符合《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标准,6#污水站废气DA006排气筒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检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的检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氰化氢、硫酸雾、NMHC、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的检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的检测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内非甲烷总烃的检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 |
| 1 | ①设备购置时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 ②采用减振台座,为减弱风机转动时产生的振动; ③声源设置在室内,起到隔声减噪作用。对高噪声设备车间的采光窗用双层隔声窗; ④总平面布置中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间,远离厂界,风机等设备加装隔声罩; ⑤高声功率设备,随设备购置专用的减振、消声设备; ⑥加强厂区绿化,建立绿化隔离带。此外,在厂界周围种植乔灌木绿化围墙,起吸声降噪作用 | 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本项目高噪设备主要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冲床、清洗机、蚀刻线等。 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设备购置时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 ②采用减振台座,为减弱风机转动时产生的振动; ③声源设置在室内,起到隔声减噪作用。对高噪声设备车间的采光窗用双层隔声窗; ④总平面布置中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间,远离厂界,风机等设备加装隔声罩; ⑤高声功率设备,随设备购置专用的减振、消声设备; ⑥加强厂区绿化,建立绿化隔离带。此外,在厂界周围种植乔灌木绿化围墙,起吸声降噪作用。 | 本项目厂界噪声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 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 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此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模切边角料、废外包装材料、边角料、纯水制备废滤芯、纯水制备废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危险固废:含氟蚀刻废液、不锈钢蚀刻废液、显影废液、废活性炭、废内包装材料、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含铬污泥、含镍污泥、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ED膜、铬镍浓缩废液、废胶片、生活垃圾。 模切边角料、废外包装材料、边角料、纯水制备废滤芯、纯水制备废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等由企业回收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进行清运,含氟蚀刻废液、不锈钢蚀刻废液、显影废液、废活性炭、废内包装材料、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含铬污泥、含镍污泥、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ED膜、铬镍浓缩废液、废胶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 本项目已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已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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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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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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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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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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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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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